原標題:法制日報調查文明養犬 :如何從“立規矩”變成“守規矩”

小區保安上班時發現有一隻小寵物狗的兩條腿被樹枝纏住掙扎,便上前將樹枝拿開,未料被小狗咬了一口,兩個月後突發狂犬病而去世;

6歲小孩在小區花壇玩耍,身後突然躥出一條金毛犬,小孩受到驚嚇後從花壇跌落,造成右臂骨折,被鑑定爲十級傷殘;

……

違規養犬、犬隻擾民、流浪犬傷人、狗糞破壞環境等狗患常見諸報端,一直是社會爭議焦點。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明確禁止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物業服務企業失職且逾期不改正的將被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業主因違反條例養犬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將被納入嚴重失信名單。可以說,《條例》對城市社區養犬立下規矩,同時再度將社區養狗問題推上風口浪尖。

《條例》出臺能否減少狗患?如何讓“立規矩”變成“守規矩”?《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走訪。

違規養犬隱患重重

2018年12月25日上午,冬寒料峭,天空飄着細雨,分外陰冷。

家住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徐家棚街秦園居的歐先生打着傘,牽着自己的貴賓犬在社區散步。寵物狗穿着透明的雨衣、明黃的雨靴,分外可愛。“這是我兒子3年前送給我的,退休之後沒什麼事情做,就養養狗解解悶。”歐先生說。

自養犬起,歐先生就按規定到公安機關辦理準養證,並將狗牌和鑰匙串掛在一起隨身攜帶。

來自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的統計,截至2018年10月,全市限養區內有28238只犬辦理了準養登記。

“我已經買好了狗嘴套,到時候需要就戴上。管好自己的狗,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對即將實施的《條例》,歐先生表示支持。

在歐先生不遠處,陳女士也在帶着自己的貴賓犬在小區散步,不過陳女士的寵物狗是“黑戶”——既沒有到公安機關登記,也沒有戴鎖鏈、嘴套。

“辦理準養證要300元,每年還要交200元的年審費,太貴了!”談及不辦狗證的原因,陳女士說。

記者隨後走訪多個社區,發現像陳女士這樣違規養犬的並不少見。

在武昌區水果湖街東亭社區,楊女士正牽着兩條寵物犬散步,這兩條狗也是“黑戶”。“那些大型犬肯定要上狗牌、戴口套,我這是小型寵物狗,很溫順,很乖,不咬人。”楊女士說。

社區裏違規養犬的現象較爲普遍,社區外呢?

在武昌區友誼大道上,付先生正帶着自己的寵物犬在街上散步,嫌麻煩的他沒給狗戴嘴套、鎖鏈,任憑其在街上撒歡。對即將實施的《條例》,付先生雖然有所耳聞,但並不在意,“我就早上、晚上出來,白天都不出來,這個就沒有人管。”

記者跟隨付先生遛了一會兒狗,不時有“狗友”過來和他打招呼,其中不繫狗繩、不戴嘴套的寵物犬並不少見。

除不規範養狗外,因隨意拋棄導致的流浪狗滋生,可能是城市更大的安全隱患。

在武漢地鐵7號線附近,記者看到一隻體格瘦削、白底黃斑的流浪犬沿着路邊花壇尋找食物。它的左前腿折了,在胸前晃晃蕩蕩,路上行人看到後紛紛繞道。

完善城市養犬立法

“史上最嚴養狗令”——新修訂的《條例》甫一出臺,有媒體如此解讀。

武漢市人大代表、人大內司委委員、湖北共合律師事務所律師肖斌武長期關注城市養犬問題,並參與過《武漢市養犬管理條例》立法調研。2005年9月,武漢市出臺《武漢市養犬管理條例》就限制養犬區,禁止養烈性犬和大型犬,對攜犬出戶帶犬證、束犬鏈、掛犬隻標識等作出規定。

“加大對違規養犬的處罰力度實在是無奈之舉。”肖斌武告訴記者,雖然有明確的規定,但武漢市每年都會發生犬傷人事件,關於社區養犬的態度也越來越兩級分化。

對此,《條例》規定,禁止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業主、物業使用人攜犬隻出戶的,應當爲犬隻掛犬牌、束犬鏈、戴嘴套,由成年人牽引,主動避讓他人;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養犬行爲的管理,及時受理舉報、投訴,處理違法違規養犬行爲;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採取措施加強對文明養犬的宣傳、引導,及時制止違法違規養犬行爲。

肖斌武認爲,治理狗患最大阻力在於處罰不力。“一箇中等規模社區大型犬一般有上百條,有些人就將這些犬當孩子養,你動他的狗他就和你拼命,除非狗確實傷人了,否則執法人員很難對其處理。”他說。

對此,《條例》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規定養犬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責令改正、沒收犬隻、罰款等行政處罰。因違反條例養犬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納入嚴重失信名單。

爲了緩解執法人員的執法壓力,《條例》賦予物業服務企業更多權力,讓其參與到社區養犬管理中,同時進一步加大對違規養犬人的懲戒力度。

“高標準立法可能帶來的後果就是普遍性違法,但提高違法成本勢在必行。”肖斌武說。

湖北大學政法與公共管理學院法學系教授鄒愛華曾參與新修訂《條例》的立法聽證,他對加強社區養犬立法舉雙手贊成。“長期以來,武漢市對社區養犬問題管理較爲鬆懈,現在賦予物業服務企業管理權力,有助於其更好參與到社區養犬管理當中。”鄒愛華說。他認爲,從長遠看,完善社區養犬管理相關立法,是社區養犬走上規範化法治化的必由之路。

規範養犬任重道遠

入冬以來,武漢市江岸區塔子湖街道躍進社區物業接到關於寵物犬的投訴顯著增加。

“我們小區養狗的比較多,投訴比較多,特別是冬天,居民喜歡在地下空間遛狗,關於狗不繫鎖鏈和隨地大小便的投訴很多。”躍進社區物業經理代軍說。

新修訂的《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採取措施加強對文明養犬的宣傳、引導,及時制止違法違規養犬行爲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新修訂的《條例》雖然給我們工作增加了負擔,但對我們也是動力,督促我們持之以恆地做好社區養犬管理。”代軍說,《條例》頒佈之後,物業聯繫社區管段民警,依法對社區寵物犬進行登記,同時對大型犬、烈性犬考慮進行強制措施。

“狗患說白了就是人患。”武昌區徐家棚街長輪社區居委會委員李霞表示,有些狗的主人缺乏社會公德和法律意識,根本不會聽社區工作人員的勸阻,很難要求他們加強對自家狗的約束和管理,“社區和物業並沒有執法權,也不可能強制他們做什麼。”李霞說。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具有執法權的公安機關也面臨諸多難題。

統計顯示,近3年來,武漢市民警和保安協管員在搜捕流浪犬、病犬過程中,有11人被犬隻咬(抓)傷。

記者瞭解到,在處置犬隻傷人糾紛時,傷人犬隻往往早已逃離現場,存在取證難、處理難的問題。目前,武漢市公安局已報請市人大將修改《武漢市養犬管理條例》列爲2019年度立法項目,希望能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等方面展開立法調研,力求破解具體執法中的難題。

關鍵在於人的素質提升

如何有效治理社區養犬問題?

“狗患不是單純一個立法能夠解決的問題,這有待於一個城市市民整體素質的提高,社區自治規範以及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武漢大學法學院班小輝認爲,治理社區養犬問題,重在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發達國家對犬類管理建立了一套健全的機制,從寵物狗領養到注射疫苗再到最後死亡,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而在我們國家,不僅是犬類飼養問題,整個社會對犬類管理都未形成完備的機制。”他說。

針對社區養犬問題,武漢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李牧建議堅持宣傳優先,將普遍宣傳與重點宣傳相結合,讓社區養犬規定應知盡知;堅持重點整治,針對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整治,並公開報道,形成宣傳效應;借鑑網格化管理,將監控與巡查相結合,形成社區養犬管理長效機制;採取激勵措施,發動人民羣衆對不文明養犬行文進行檢舉揭發等。

李牧還建議,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組建市、區兩級專業養犬管理力量,加強行政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建立養犬管理協調機制,以彌補行政執法力量不足問題。

“養犬要實現規範化,關鍵在於治人。要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違規養狗問題,讓‘紙上的法律’落到實處。”李牧說。

來源:劉志月 劉歡/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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