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辦發佈的重磅文件,再次點了“領導祕書”

撰文 | 餘輝

5月27日晚間,中辦發佈了一篇重磅文件——《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這是中共關於幹部人事方面的又一個文件。

根據這則文件,存在12種情形的,應在事前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其中一個是“領導幹部祕書等身邊工作人員提拔任用的”。

換句話說,對領導幹部祕書的提拔任用,高層的態度還是“從嚴”。

被選爲領導人祕書前是否知情?

這裏的“從嚴”可以從兩方面看,其一是配置,其二是提拔和任用。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高層配置祕書是十分嚴格的。

1980年5月,中辦在《關於中央領導同志機要祕書工作的暫行規定》中就明確規定:

“必須挑選成分好,政治歷史清白,社會關係單純,政治上絕對可靠,作風正派,身體健康,具有一定工作經驗和一定政治、文化水平的黨員幹部擔任。”

曾有一位中辦內部人士在2014年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總書記辦公室主任一般出自中央辦公廳,總理辦公室主任一般出自國務院智庫機構。

而被選爲祕書的人事先也是一無所知的。

政知君注意到,曾經給李鵬當過10年祕書的呂聰敏(十屆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曾在《外交人生》中這樣回憶:

“1988年春節後的一天,時任外交部美大司司長的劉華秋同志通知我:李鵬同志需要一個外事祕書,部裏認爲你去比較合適。幹部司今天已經接到中組部的調令,讓你儘快辦手續。他說這是組織決定,不是徵求我的意見。說實話,對這件事,我事先一無所知。我當時也是美大司的領導成員之一,分管加澳新和南太事務,同時擔任黨總支書記。但對於我調動一事,劉華秋和其他司領導都守口如瓶,沒有一點異常表現或暗示。這時,正值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前夕,李鵬同志作爲國務院代總理正忙於大會準備工作,總理辦公室主任李世忠和我談了話。時隔不久,我的關係就正式轉至總理辦公室,中組部的任命通知明確我爲總理祕書。”

個人能不能指定祕書?

一個事實是,十八大之後,存在一些“老虎”違規選祕書的情況。

2015年10月16日,有兩個“老虎”同日被雙開,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局長楊棟樑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餘遠輝。

他們的一個共同點是通報中都提到了祕書,前者被指“違規選用祕書並收受財物”,後者被批“違規任用親屬擔任祕書”。

在選擇祕書方面,高層是有規定的。

1986年,中辦、國辦發佈了一條規定(《關於加強縣以上領導機關祕書工作人員管理的規定》):

領導同志的祕書,應由組織部門會同領導同志所在部門的辦公廳(室)審查調配。

領導同志也可推薦,但要經過上述部門審查同意,個人不得指定自己的親屬和不適合做祕書工作的人員擔任祕書。

另外,也不是所有領導都能配專職祕書。

相關文件明確,正省部級以上領導可以配專職祕書。不過現實中,副省級、廳局級以至於縣處級官員,都大量配置了專職祕書。

這一情況在十八大後引起了高層的關注。

2013年6月,在中央政治局專門會議上,高層專門點到祕書配備的問題,“要統籌制定領導幹部辦公用房、住房、配車、祕書配備、公務接待、警衛、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標準”,之後《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準違規配備祕書”。

2014年,全國多地曾發通知,要求取消專職祕書。

一個細節是,那次並不是各地第一次集中清理專職祕書。

有媒體披露,早在2003年,四川就規定,市縣領導不配專職祕書,僅半年內,全省就取消了市、縣領導專職祕書近2000名。2005年,四川省委辦公廳又發通知,要求再次清理領導專職祕書。

  “老虎”祕書接連出事

除了違規配置祕書之外,十八大後落馬的高官中有不少高級幹部當過“祕書”。

比如海南省原副省長冀文林、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郭永祥、中石油集團原副總經理李華林、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原副主任餘剛等都曾擔任過周永康的祕書。

“老虎”與祕書先後落馬的情況也有不少。

比如2015年3月全國兩會後落馬首虎的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他被宣佈落馬3天后,跟隨其近20年之久的時任昆明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謝新松,也被雲南省紀委披露正對其進行立案審查。

據媒體披露,謝悟性很強,對仇的所思所想拿捏得很準,善於運作且頗有文采,深得仇的器重並屢屢委以重任,不斷提任要職。

還有解放軍原總後勤部副部長谷俊山的祕書喬希君。

媒體披露,谷被查後,祕書喬希君即逃亡,逃亡一年多後,喬希君在北京投案自首,其間還曾被公安部發令通緝。

這也是高層對祕書提拔日漸趨嚴的現實背景。

《南方週末》曾披露,2014年中央下發的《省部級領導幹部祕書管理規定》對祕書作了規定。

省部級領導祕書在任用時,公示未發現問題後要徵得中組部同意,才能正常履行任命程序,不得破格提拔;此外,省部級領導幹部的祕書不能在祕書崗位上直接提拔轉崗;省部級官員調任新職,不允許將原來的祕書、司機帶走。

關鍵詞,不得破格提拔,不能直接提拔轉崗。

而這次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又再次強調了領導幹部的祕書,“領導幹部祕書等身邊工作人員提拔任用的,應當在事前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

資料 | 南方週末  北京青年報  新京報  人民網 新華網  光明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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