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監管來臨,互聯網保險規範四大路徑

互聯網保險膨脹發展的背後亂象叢生,你買了嗎?

文 | 小丫

互聯網保險膨脹發展的背後亂象叢生,你買了嗎?

自2012年以來,互聯網保單量大幅增長。2018年,通過互聯網渠道銷售的保費收入超過了1900億元。與此同時,銀保監會發布的《2018年度保險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在總體投訴明顯回落的背景下,互聯網保險消費投訴卻大幅增長,同比增長超過120%。

在5月26日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監管部主任姜波表示,對於第三方網絡平臺的不合規行爲要嚴密監管,並透露,互聯網保險的監管辦法即將更新,未來很快會向社會徵求意見。

互聯網保險膨脹發展的背後亂象叢生,你買了嗎?

A面天時地利人和,互聯網保險快速發展

在保險產品購買渠道中,互聯網已經成爲僅次於保險業務員的、認知度排名第二的購險渠道。數據顯示,自2012年以來,互聯網保單量大幅增長。2018年,通過互聯網渠道銷售的保費收入超過了1900億元。

互聯網保險快速發展的背後是有一些天時地利人和的因素。

互聯網最大的一個優勢就是網民數量龐大。據《2018年互聯網保險年度報告》顯示,互聯網保民人數大約爲2.22億(vs.全國網民8.02億),近75%的網民接受互聯網購險。

首次投保年齡約爲28歲。 其中,60/70後首次投保年齡超30歲,80後首次投保年齡26.7歲,90後首次投保年齡21.7歲。

互聯網的第二個優勢就是能夠打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使得產品信息獲取便捷。而且,採用微店、官網、淘寶等線上銷售模式,更加迎合年輕消費者的購買習慣。

據《2018年互聯網保險年度報告》顯示,在購買渠道選擇上,包括微信在內的支付渠道成爲互聯網購險的首選。在還未購買過保險的網民中,互聯網已經成爲僅次於保險業務員的、認知度排名第二的購險渠道。

在所有互聯網保險購買渠道中,網民使用最多的分別是:支付工具(微信錢包、支付寶)43.6%、保險公司官網/App/公衆號30.4%以及第三方保險平臺的官網/公衆號/App 18.5%。支付革命實現的無現金交易,使得用戶繳費容易,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年輕消費者保險意識的增強,也是互聯網保險熱銷的動因之一。《2018年互聯網保險年度報告》顯示,近一半的被調研網友(49%)對保險有一定的瞭解,比較瞭解的佔14.6%。

其實,自互聯網保險產品誕生以來,一直存在一個理解上的分歧。有觀點認爲互聯網保險僅僅是指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的過程,也有觀點認爲互聯網保險應該是指通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技術實現對保險產品從設計到營銷以及管理、服務等一系列保險價值鏈的升級與重塑。

根據原保監會在《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中的定義,互聯網保險業務是指保險機構依託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等技術,通過自營網絡平臺、第三方網絡平臺等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業務。

從當前互聯網保險的發展來看,無論是監管還是保險公司運營視角,看得更多的還是互聯網的渠道與中介屬性。

近幾年,我國保費收入增長明顯乏力。2018年原保險保費收入38016.62億元,同比增長3.92%;2017年原保險保費收入36577.77億元,同比增長18.36%(2016年原保險保費收入30904.15億元)。

在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單純依靠傳統的營銷手段,要想在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會變得越來越困難。互聯網作爲一個普適化的渠道,能夠和傳統營銷模式互補。

據悉,保險公司進軍互聯網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發起成立互聯網保險公司,比如泰康人壽的全資子公司泰康在線;二是與第三方保險平臺合作,將自己的保險產品放到已經成型的互聯網保險平臺上銷售。

數據顯示,目前,共有155家保險公司和445家保險經代公司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共銷售產品約1.5萬個。

互聯網保險膨脹發展的背後亂象叢生,你買了嗎?

B面產品條款歧義多,亂象叢生

互聯網保險高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諸多風險。

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披露的《2018年度保險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2018年互聯網保險消費投訴出現大幅增長,全年收到10531件投訴,同比增長121%。其中,涉及財產保險公司8484件,同比增長128.25%;涉及人身保險公司2047件,同比增長95.32%。

這些投訴中出現的問題,主要包括銷售告知不充分或有歧義、理賠條件不合理、拒賠理由不充分、捆綁銷售保險產品、未經同意自動續保等。

比如,有網友吐槽,某互聯網醫療險,網頁上寫100%賠付,實際上,這句話省略的東西太多了,實際上條款的表述是“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扣除'通過社保和公費醫療獲得報銷的部分”後的餘額進行賠付;1萬元內的費用不賠付;對於1萬元以上的費用,在責任項目下100%賠付。這裏面要先報銷社保,並不算免賠額,然後保險公司要在責任項目下才賠。

對消費者來說,除了被誤導的風險,某些互聯網保險甚至有詐騙和非法集資的嫌疑。比如,某網店銷售的戀愛險,所謂保單不過是商家自行印製的一張紙,並非保險機構開發、銷售,保單毫無法律效力。

還有的互聯網保險產品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保險條款存在歧義和誤導,誇大理財收益、弱化保險產品性質,撒出高額回報的“誘餌”,騙取消費者資金。

由於互聯網保險產品線上銷售的特點,產品標準化容易被市場接受,容易上規模。但同時它的可複製性非常強,容易造成市場同質化的現象。

目前,互聯網保險產品多以短期理財型保險爲主,保障型保險產品缺乏。保險產品條款和定價都有待完善。

年初,銀保監會在2019年保險中介監管工作會議上指出,將以第三方平臺爲切入點,加強互聯網渠道保險業務活動監管。

5月26日,在2019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的保險之夜分論壇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監管部主任姜波透露了保險中介的監管思路。目前,保險中介市場要進行全渠道監管,將分爲四個方面:

第一,全面規範互聯網保險渠道的保險銷售;

第二,系統完善在銀行業代理保險的業務監管;

第三,大力強化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監管;

第四,清晰完備保險公司的中介渠道以及管理。

姜波表示,互聯網保險的監管辦法即將更新,未來很快會向社會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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