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聯網平臺提現難”再次成爲社會關注的熱點。上個月,廣東廣州互聯網法院審理了一起糾紛案。用戶林某在某平臺開通自媒體賬號,因爲平臺設置的低於100元不能提現的規則,林某賬戶中一直沉澱着65.01元的餘額不能提現。經審理,法院認定“低於100元不能提現”這一條款無效。

案件引發關注後,一些消費者反映,自己按照平臺規則賺取的紅包、做任務贏得的現金,在提現過程中也遭遇了重重限制。怎麼看待平臺設置的提現規則?用戶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用戶按平臺規則做任務領紅包

提現時卻遭遇重重限制

用戶齊翔(化名)打開某外賣平臺,頁面彈出“限時專屬簽到領取大額現金”的活動,根據提示,連續三天簽到就可以領取最高6元的現金,齊翔覺得這個任務看起來很容易完成,就點了第一天的簽到。“有一個短視頻入口,打開以後有彈窗,彈窗頂上顯示‘快速到賬提現’,簡單幾個操作後我的賬戶裏就有了18元多。”

齊翔準備提現時發現,提現頁面第一欄顯示的金額是20元。齊翔覺得,按照提示做幾個任務湊夠20元再提現並不困難,便又去做任務刷視頻。“每做完一個任務得到1000金幣,1000金幣可以兌換1毛錢。我算了下,差不多有10000多金幣就可以提現20元了。”

刷了半個小時左右,終於湊到10000多個金幣,齊翔卻發現,原本1000金幣可以兌換1毛錢的規則,變成了只能兌換5分錢。“當提現金額超過19.5元時,又變成了1000金幣只能兌1分錢,馬上接近提現目標時,兌換比例就會嚴重降低。”

在金額越接近20元時,兌換體系越複雜,用戶先要做任務賺金幣,再通過金幣換現金,隨着金額的接近,10000金幣能兌換的現金也越來越少。

不僅“做任務領現金”難,還有許多消費者在黑貓投訴平臺上反映其他的提現套路。

有消費者反映,自己在一款遊戲App上提供陪玩服務賺取服務費用,但遭遇了未滿100元不讓提現的限制;還有消費者反映,自己在某閱讀平臺參加活動賺錢提現,但是賺夠了10元去提現時,界面顯示變成了20元才能提現,等賺夠了20元,規則又變成了30元纔是提現門檻……另外,還有不少消費者投訴,參加各類平臺的邀請新用戶賺紅包活動,現金難以到賬。

湖南株洲的一位投訴者稱,某超市做活動宣稱邀請好友在超市裏下單就可以得到15元,但自己成功邀請了兩個新人,超市卻不給提現。

對於很多人來說,限制提現的套路讓平臺使用體驗大打折扣。河南用戶陳燕稱,“本來已經99.9元了,想着再發給一個人是不是0.1元就到了,但沒想到之後又讓我去攢幾個金幣,攢夠金幣又讓去攢幾個虛擬商品。”

齊翔認爲,這些做任務領紅包或提現金的活動,與通過其他勞動賺取報酬相比,沒有本質區別。“相當於花你的時間成本一直反覆給它刷流量,結果達到一定錢數後卻告訴你必須整數才能提現。”他質疑,設置不合理的限制,是不是涉嫌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專家:平臺提現限制條件過於苛刻

可能涉嫌欺詐消費者

有專家表示,一些平臺可能是爲了節約成本,控制小額提現的數量。上海市律協社會公益和法律援助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張玉霞認爲,如果此類條款訂立時沒有與用戶協商,則屬於格式條款。

張玉霞表示,平臺設定的提現規則是否合理,需要看其具體條件內容。如果平臺因沒有履行提示或說明義務,致使用戶沒有注意或理解;或者不合理地免除減輕平臺責任、加重用戶責任、限制用戶主要權利,則屬於格式條款,很有可能被認定無效。例如設置最低提現金額100元的條款,已有法院認定爲無效條款。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說,平臺提供紅包或獎勵等活動,從法律性質上來說,平臺和消費者之間形成了合同關係,雙方需要遵守合同約定。當限制或規定條件極爲苛刻、難以達到時,可能涉嫌欺詐消費者。

趙佔領表示,消費者參加活動之前,商家應當明確地告知消費者,提現、積分兌換禮品等有沒有相關的條件限制。至於是否會構成欺詐,要看相關的活動頁面上是否有虛假宣傳用語,比如,只要邀請新人就可以獲得紅包,如果商家明確說明可以提現、可以使用,但實際上有種種條件限制,就涉及到對消費者的欺詐。

張玉霞提示,針對此類提現套路,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進而對平臺形成監管;對於涉嫌欺詐、虛假宣傳的行爲,用戶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行政方面,一般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監管,對於欺詐、虛假宣傳的行爲,可處責令改正、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刑事方面,如果涉嫌詐騙、傳銷等刑事犯罪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