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通區人民檢察院認爲,被告人胡玉、楊磊、毋淮峯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爲擴大放貸範圍,胡玉等人以“校園貸”名義對高校學生實施非法放貸,在借款學生無法按期還款或無力償還時,逼迫他們充當非法放貸業務員在高校擴展非法放貸業務,牟取利益。

全媒體記者 範天嬌 通訊員 趙武

6月5日上午9時,由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胡玉等12人“校園貸”涉黑犯罪集團案件在大通區法院開庭審理。據瞭解,該案是淮南檢察機關依法辦理的首例涉黑“校園貸”案件,也是查辦的首個高學歷涉黑犯罪集團案件。

淮南首例“校園貸”涉黑案件開庭,涉案成員多具有高學歷

大通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胡玉等人以海闊金融公司名義實施非法放貸,攫取高額經濟利益。通過讓借款人簽訂雙倍甚至更高金額的借條等,肆意認定借款人違約,通過轉賬形式製造交易流水,強迫借款人簽訂虛假借條、收條,以“續期費”、“逾期費”等名義從借款人處收取高額費用。爲索取非法債務,胡玉等人持虛假借條上門索債,採用言語威脅、糾纏、滋擾等手段逼迫借款人償還非法債務,並對借款人實施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爲,嚴重擾亂借款人及周邊羣衆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破壞村居環境,造成周邊羣衆恐慌,社會影響惡劣。

爲擴大放貸範圍,胡玉等人以“校園貸”名義對高校學生實施非法放貸,在借款學生無法按期還款或無力償還時,逼迫他們充當非法放貸業務員在高校擴展非法放貸業務,牟取利益。胡玉等人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涉及本市高校多名學生,造成2名學生退學、5名學生休學的嚴重後果。

據瞭解,該涉黑犯罪集團有着高學歷背景。12名涉案成員中,有1 名系碩士研究生文化,6名系大專以上文化,平均年齡26歲。組織者和領導者胡玉、楊磊、毋淮峯均擅長互聯網IT技能。

大通區人民檢察院認爲,被告人胡玉、楊磊、毋淮峯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胡玉系組織者、領導者,楊磊、毋淮峯系領導者;被告人李多聰、馮雷、李曉鵬、葛志強、杜家旺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系積極參加者;被告人汪繼、劉旭、梁壯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系一般參加者。該犯罪集團組織成員分別或共同實施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詐騙、搶劫等犯罪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搶劫罪分別追究組織成員的刑事責任。其中被告人胡玉、楊磊、毋淮峯等11人犯數罪,應當數罪併罰。

目前庭審正在進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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