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收天下兵,聚之咸陽,銷以爲鍾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宮中。”但這十二座高大的銅人如今卻已經不知去向,它們的下落究竟如何?目前主要有三種說法,而其中毀於董卓之手的說法應該是較爲可信的。

兩種沒有證據的說法

1、毀於項羽之說。公元前207年,項羽西入關中,與劉邦的秋毫不犯不同,《史記·項羽本紀》記載,“居數日,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收其貨寶婦女而東。”於是,便有說法認爲,秦始皇所鑄的十二銅人也被毀於這場大火。原因是,項羽極爲仇恨秦國,因而仇視秦國的一切標誌和代表,如此高大的十二座銅人自然也無法逃過他的仇恨,終是難逃厄運。不過,這種說法並無任何直接證據予以支撐。

2、埋入秦始皇陵之說。這種觀點認爲,這十二個高大的銅人乃是秦始皇生前的喜愛之物,因此在秦始皇陵營造好之後,便將這十二個“金人”和其他精美的珍寶一起作爲秦始皇的隨葬品,埋入了陵墓。與前一種說法一樣,這種說法同樣沒有直接證據。

比較可信的第三種說法

第三種說法認爲是毀於董卓之手,這種說法倒是有一定的史料支撐,但至於董卓將十二座“金人”全部毀掉,還是隻毀掉了其中十座,目前仍有爭論。

1、毀掉十二座之說。這種說法源於《三國志·魏書六·董二袁劉傳》的記載,“(董卓)悉椎破銅人、鍾虡,及壞五銖錢。更鑄爲小錢,大五分,無文章,肉好無輪郭,不磨鑢。”除了《三國志》之外,《後漢書》和《資治通鑑》同樣如此記載。“悉”顯然有“全部”的意思在內,且董卓是用來鑄造銅錢的,自然是越多越好。

2、毀掉十座之說。這種說法則源於《關中記》的記載,“董卓壞銅人,餘二枚,徒清門裏。魏明帝欲將詣洛,載到霸城,重不可致。後石季龍徒之鄴,苻堅又徙之長安而毀之。”也就是說,董卓將其中十座銷燬鑄成銅錢,而剩餘的兩個則被他下令遷到了長安清門裏。之後,魏明帝曹叡又下令將兩個銅人暈倒洛陽,但僅僅運到霸城,便因爲金人實在太重,不得不放棄。到了東晉十六國時,後趙國君石虎又將這兩個金人運到了鄴城。最後,前秦苻堅又將這兩個金人從鄴城運回長安銷燬。不過《關中記》並非正史,可信度要打折扣,《魏略》中雖然有提到兩個銅人,但卻並未記載是否爲秦銅人。

不過,在我看來,既然董卓是要用銅人來鑄造銅錢,豈會只用掉十座而留下兩座?我認爲十二座全部被董卓毀掉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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