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实践中在财务会计问题上暴露出很多问题,特别是上市公司财务会计问题严重,影响也较大控制股东利用控制地位操控公司会计机关和人员做假账,披露虚假信息,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损害社会公众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总体而言,公司财务会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虚构收入和支出改变公司资产和利润

虚构收入和支出一般采取虚构交易事实和制造经济业务、转移销售利润等方式使会计报表中的资产和利润虚增或虚减。虚增是为了使公司达到上市、配股或增发的条件,购买这种公司股票的股东一进入公司就意味着遭受财产缩水的损失。

例如,东方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为达到上市的目的,连续多年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虚增净利润123亿元。上市后又将应列入1996年度的销售收入176亿2元,销售利润3800万元转列到1997年度,将应列作1997年度的销售收入226亿元,销售利润4700万元转列到198年度,制造了连续3年连续盈利,净资产增长平衡的假象。四虚减资产和利润则是为了降低公司资产净值,为管理层低价收购做准备。

2、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

我国的上市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错综复杂。关联交易中,控制股东为了自身利益,通过不公平的价格进行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的利润和资金,中小股东因此遭受损失。3、运用不恰当的会计政策调节利润

一些上市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固有缺陷,通过调节收入、费用,滥用会计政策等方式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这些行为对于控制股东而言是有利的,但中小股东往往深受其害。由于一般人员没有相应的会计专门知识,无法获知公司的虚假会计行为,只能通过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对公司的财务会计行为进行监督。但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仍然是控制股东说了算,监事和独立董事由于自身的软弱性,发挥的作用也有限。要使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更强的中立性,真正起到监督公司财务会计行为的作用,应当让中小股东民主决定聘请声誉良好、独立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同时加重会计师事务所失职的赔偿责任和处罚措施,促使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地履行职责。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9条。

[2.]黎凯:“民营企业代理的山东临工曲线MBO案例分析”,载《商业研究》2006年第23期,总第355期。

[3][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60页。

[4.]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1997年民事知识产权专辑(总第21辑),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197页。

[5.]最高人民法院、中囯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

法院案例选》1998年第3辑(总第25辑),人民法院出

版社1999年版,第174页。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2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2条。

[9.]谈萧、刘政编:《中国企业经典法律案例报告》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7~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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