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些事情,雷蒙德和我們都無法做到,沒有其他能夠使用的方法,在基本不毀壞這張照片的前提下,測出照片拍攝的日期。雷蒙德說這張照片拍攝於1945年6月的一個清晨。

  在2000年2月下旬,彼得·吉爾斯滕就一張出現在CAUS網站上的UFO照片聯繫我。照片上的人穿着軍裝,彼得·吉爾斯滕想知道我對這張照片的看法。我請彼得幫我聯繫了照片的所有者(下文的名字爲匿名)。

  在互發了數封電子郵件後,傑克·雷蒙德同意在他居所附近和我們面談。3月9日我們見面了,當我問及能否得到一份照片的副本時,雷蒙德說他已經調查過我了,並將給我臨時借出照片原版用於研究。以下是這張照片的檢驗結果和背景信息。

  傑克·雷蒙德騎在馬上,背後是個不明物體

  雷蒙德說這張照片拍攝於1945年6月的一個清晨。當時他一個人坐在馬背上。雷蒙德在美國海軍服役期間曾負傷兩次,因而回家休假。確切的日期無法考證,但是地點就在加州伯班克匹克威克騎馬場附近。那時候此處是一個相對有田岡風情的地方,騎馬場很常見。照片的拍攝者是雷蒙德的父親,是個有着相當技術經驗的電影製片人。

  1942年2月25日,探照燈的燈光都集中在美國洛杉磯上空的一個不明飛行物上

  照片屬於雷蒙德本人。雷蒙德和父親一樣,對拍攝有着濃厚的興趣,並擁有許多好的攝影設備。拍照使用的是德國產的福倫達相機,蔡司3.5光圈的鏡頭(也可能是4.5),焦距大約10釐米。雷蒙德認爲當時光圈設置爲11,快門速度爲1/50秒,他強調指出快門速度和光圈設置是他回憶的,使用的是普通柯達120膠捲。

  雷蒙德家將這張看似有污漬的照片在相冊裏放了50多年,雷蒙德父親去世後,一些家庭成員開始對這些照片產生了興趣。雷蒙德的職業有着更多的便利,他有經驗和技術將這些照片轉化爲數碼照片,使所有想要照片的家庭成員都有照片的副本。

  當他開始掃描這張照片時,看到了再次轉移到照片副本上的污點,然後決定擴大污點部分。他這樣做後,發現實際上這個污點是一個UFO。不幸的是,經過了50多年,這張照片的底片已經找不到了。

  在調查這些照片的拍攝日期時,我發現鑑定相紙是不可能的。爲了在這一過程中有所幫助,我聯繫了一個美國聯邦調查局特殊攝影單位的退休人員,他對調查進行的方向做了指導。

  他指出,主要的歷史數據庫和紙質檔案並不存在,最好的辦法就是在照片上進行化學試劑檢測。爲了不破壞照片,我們使用傳統的方法,結果什麼也沒有發現。再者,我比較了很多不同時期拍攝的照片,確認照片中的雷蒙德是同一個人。

  傑克·雷蒙UFO照片

  下一步是找到前美國空軍技術攝像師、照片分析人彼得·斯坦克維茨,他最近在拉斯維加斯開了最大的照片實驗室。斯坦克維茨和我用顯微鏡研究了照片的原件,然後他將照片數碼化並進行分析。

  1943年,一架日本“賽利”轟炸機從日本海上空飛過,一個黑色球體尾隨其後。

  光的角度和強度都顯示正常,在顯微鏡下的粒狀水平分析也沒有任何異常。物體清晰表明不是被扔到空中的。在給出的快門速度下,一個被扔出的物體會變得模糊。物體的結構清晰可見,所有跡象都表明是在所報告的時間沖洗的(1945年)。

  大量原始細節的消失,讓調查陷於困境,最後這張照片的原件回到雷蒙德手中。事實上,爲了親自將原件歸還給他,我第二次走訪了他,還查閱了當地的UFO檔案,尋找有相同物理特徵的飛行物。

  有人從一本德國出版的書籍中找到一張圖片給我。這張照片據說是1966年7月23日在西弗吉尼亞克拉克斯堡附近拍攝的電影片段的截圖。根據劇本,兩個人開車行駛在鄉村公路上,他們發現一架UFO跟着他們。他們有兩個短暫的機會進行了拍攝,他們估計這個飛行物大約直徑3.6米,當他們拍攝時還發出了響聲。

  應該指出的是,對這張照片沒有什麼其他目的,提及它是因爲它和1945年拍攝的照片有着結構的相似性。

  我在與雷蒙德的交往中發現,他誠實直率。當我提出花錢購買複製品時,他拒絕了。雷蒙德說利用這張照片得錢會玷污其真實性。對照片,他不求回報,只是有興趣向公衆提供信息。由於他的職業背景,他選擇不透露姓名。我已經看到了足夠的證據證明他的職業的真實性,並尊重他不願意捲入UFO之爭的意願。雷蒙德的UFO是照明設備嗎?

  美國低空飛行科學研究所認爲這個物體是某種道路照明設備,但這個說法能夠被多種理由反駁。如照片的顯微鏡檢驗細到粒狀水平,但仍沒有發現任何懸掛或支撐裝置。

  再者,在馬的脖子後面、靠近馬鞍的地方,能夠看到一個可以開車進入的戲院的拱門,它也爲高度提供參照。所討論的物體正好在帳篷的背景後面。根據距離推斷出物體比街燈要大很多,也高出很多。如果物體小並且在前面,支撐的裝置將顯而易見。但是我們看不到支撐物。

  在檢測1945年當地街燈時,可以肯定的是,那些“立刻認出”該物體的人所描述的街燈並沒有在該社區使用。並且,這些現有的街燈是安置在混凝土燈柱上的頂燈。

  實際上,當雷蒙德第一次向我提供圖片時,他說他估計這個物體的高度在距地面220米~250米之間。物體輪廓是根據圖片拍攝的角度而言,並且他認爲物體大概超過3.3千米遠。我並沒有相信這個物體有那麼遠,或者超過210米高,但是它絕對超過正常的街燈高度。

  還有一些觀點認爲,這張照片被做過手腳,人們看到的是數碼版本。我們是在照片原版上研究的,對污點包括灰塵都進行了研究,就是爲了證明沒有造假。

  再者,對原版照片的顯微鏡檢驗中,沒有發現任何異常物。如果這張照片拍攝於今天,在高技術的背景下可能就是毫無意義的了。這就是我們不遺餘力地試着鑑別出這張照片的沖洗時間的原因。

  有些事情,雷蒙德和我們都無法做到,沒有其他能夠使用的方法,在基本不毀壞這張照片的前提下,測出照片拍攝的日期。我們認爲日期是相當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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