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旦經有關部門確認,這幾款日本眼藥水確實存在處方藥成分,按照規定,經銷商及電商平臺就應儘快下架,不再進行銷售,否則就是觸犯了相關法律,應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包括代購、跨境電商銷售產品質量的良莠不齊、消費者使用後出現問題的反饋和售後機制不暢,這其中,主管部門、電商平臺與經銷商的三方責任邊界尚未完全釐清,亟須制定完善綜合的售後機制,從而確保廣大用戶的切身權益。

日本網紅眼藥水加拿大禁售 國內售後機制缺失應受重視

作者:畢舸(財經評論人)

包括代購、跨境電商銷售產品質量的良莠不齊、消費者使用後出現問題的反饋和售後機制不暢,這其中,主管部門、電商平臺與經銷商的三方責任邊界尚未完全釐清,亟須制定完善綜合的售後機制,從而確保廣大用戶的切身權益。

近幾年,日本藥妝店特別受到中國遊客的青睞,一些護膚品、眼藥水,都上了中國遊客掃貨的必買清單。但是在4月中旬,幾款來自日本的暢銷眼藥水卻在加拿大遭遇禁售,包括參天FX以及PC在內的暢銷眼藥水。加拿大衛生部認爲,這些產品中含有屬於處方藥的成分,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否則可能引發嚴重的副作用,危害使用者的健康。目前,加拿大衛生部已經將幾款產品從藥店等零售點下架,建議消費者停止使用這幾款藥品,同時禁止生產企業在網上售賣,並禁止產品進入加拿大市場。

目前看來,這幾款遭加拿大禁售的眼藥水,依然通過代購、電商等路徑,持續進入中國市場,在一些電商平臺上搜索“日本眼藥水”,有多達33頁的搜索結果,堪稱熱銷產品。而部分商家對於眼藥水的宣傳,只突出其功效,而沒有列出眼藥水的成分。

眼藥水不同於其他產品,一旦存在有損人體眼睛或者身體其他部位的成分,其後果難以想象,甚至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尤其是涉事眼藥水如加拿大衛生部所指,涉及處方藥成分,則應與非處方藥嚴格區分,不可隨意銷售,而是按照醫囑來決定個人是否適合使用此類眼藥水,而購買途徑也要在指定路徑(一般是醫院)。

對於處方藥網上銷售,今年4月23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進行分組審議,修訂草案第五十八條第四款規定,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不得通過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直接銷售處方藥。這也就意味着,此類日本眼藥水銷售還可能違揹我國相關法規。

如今,疑似存在處方藥成分的日本眼藥水依然在網上銷售。那麼,其眼藥水究竟是否含有處方藥成分,對於加拿大方面的說法是否完全採信,目前消費者需要更權威的答案。這恐怕就有待於有關部門及時介入,進行調查,發佈結論,給市場和用戶以準確信息。

一旦經有關部門確認,這幾款日本眼藥水確實存在處方藥成分,按照規定,經銷商及電商平臺就應儘快下架,不再進行銷售,否則就是觸犯了相關法律,應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

此外,對於已經售出的眼藥水,在有關部門介入調查及發出明確下架信號後,經銷商及電商平臺應當提供對應的售後服務,如主動聯合日本生產廠家予以召回,讓之前購買眼藥水的消費者救濟有門。

近年來,包括跨境電商、代購等線上交易,一方面確實給用戶帶來了便利,但另一方面也存在市場管理空白。包括代購、跨境電商銷售產品質量的良莠不齊、消費者使用後出現問題的反饋和售後機制不暢,這其中,主管部門、電商平臺與經銷商的三方責任邊界尚未完全釐清,亟須制定完善綜合的售後機制,從而確保廣大用戶的切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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