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楓去年時曝光了郭敬明對其性侵的事情,郭敬明當時就回應,我會告你的,然後他真的一紙訴狀將李楓告上了法庭,今天訴訟的結果出來了。

法院駁回了郭敬明的上訴,維持原判,也就是說郭敬明告李楓誹謗罪名並未成立。

這回郭敬明可啪啪打臉了,狀告不成立也就意味着李楓說的可能是真話,當時郭敬明提出訴訟,不過是權宜之計。

現在是法治社會,誹謗不誹謗自會有法律做出最公正的判斷。好在有錢人的黑手未伸進司法領域,能給李楓一個公道的判決。

這下李楓當初說的話也就耐人尋味了,說實話,對郭敬明本來也沒什麼好感,什麼拜金的小時代啊,簡直是崇尚紙醉金迷的生活,毀人三觀。

勇敢地說出自己當時所受到的羞辱,與名氣比他大很多的郭敬明對抗,李楓還是很有勇氣的,不縱容犯罪,抵抗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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