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方週五要求對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判處五年監禁,罪名是在2015年三星子公司80億美元的合併中進行會計欺詐和股價操縱。

李在鎔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爲。這次聽證會是法院裁決前的最後一次聽證會,預計裁決將在幾個月內做出,從而結束一場持續了三年的審判。

這是針對李在鎔的最後一起案件。李在鎔在此前的另一起案件中獲得赦免,並於去年鞏固了他作爲三星執行會長的領導地位。

責任編輯:於健 SF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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