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西一包工頭涉詐騙被判11年上訴,司法鑑定被指與現場不符)

包工頭涉詐騙被判11年上訴 司法鑑定數據受質疑案發時路已修好四五年。郭軍說,路兩邊的井蓋在地裏或者被工地圈起來,很難找齊。澎湃新聞記者 段彥超 圖

2019年4月29日,69歲的郭秋昌因合同詐騙罪,被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長治中院認定郭秋昌詐騙數額爲953萬的重要證據,是山西中成源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簡稱“中成源”)作出的工程鑑定報告及報告中的“司法鑑定意見”。

對該案中的司法鑑定情況,郭秋昌的家屬提出了質疑。6月5日,郭秋昌的兒子郭軍告訴澎湃新聞,該案曾做過兩次鑑定,第一份司法鑑定書違法,經投訴,鑑定所被訓誡、鑑定人被行政警告;此後,偵查機關聘請中成源第二次鑑定。

兩次鑑定,均認定郭秋昌在長治縣信義村月華街項目安裝射燈11套,結算工程量14套,安裝井蓋71套,結算工程量126套。郭秋昌的辯護律師楊力指出,兩次鑑定都提到“經過現場勘察”,然而無論鑑定報告還是案卷中,均未找到這兩家的現場勘察筆錄。案卷中,只有警方的兩次現場勘察筆錄,警方的認定正是射燈11套,井蓋71套。

郭軍對澎湃新聞說,經他們多次實地查看,射燈實際安裝14套,井蓋安裝118套。

“案發時,路已修好四五年,現在已經七八年。像射燈,有一個因爲對着後來建的小區的門,被移走。井蓋在路中間和路兩邊的地裏,許多被掩埋,或被工地圈住,我們對比施工圖紙,徒步七八次,費了很大功夫,才查清。”郭軍說。

長治市中院判決書顯示,儘管存在諸多疑問,中成源的工程鑑定報告依然被採信。6月5日,澎湃新聞多方聯繫中成源未果。長治中院法官史蕾表示,以判決書爲準。

郭軍告訴澎湃新聞,他們已向山西省高院提起上訴。

包工頭涉詐騙被判11年上訴 司法鑑定數據受質疑莊稼地裏的井蓋。 澎湃新聞記者 段彥超 圖

首次司法鑑定程序違法,鑑定人被處罰

長治中院2019年4月29日作出的刑事判決書顯示,郭秋昌系建築工程建造師,2016年11月1日因涉嫌合同詐騙被長治市屯留縣公安局刑拘,後被批捕。

判決書認定,郭秋昌以非法佔有爲目的,2011-2012年間,借用(河南)林州建總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名義,在長治縣信義村月華街道路、排水工程和長治縣工業園區易通、信義展區工程施工、結算期間,虛報工程量,詐騙長治縣工業園區工程款共計9534282.5元。其中未遂6816096.3元(編輯注:工程款部分未結算),既遂2718186.2元。因犯合同詐騙罪,郭秋昌被判有期徒刑11年,處罰金30萬;責令其退賠違法所得2718186.2元。

此前的2016年5月10日,受屯留縣檢察院委託,山西長審司法鑑定所對長治縣信義村月華街道路、排水工程進行司法鑑定,並於當年12月1日出具司法鑑定書。屯留縣檢察院據此起訴郭秋昌合同詐騙910萬。2018年3月、5月,該案兩次開庭,其間,郭秋昌的家屬投訴認爲前述司法鑑定書違法。2018年6月28日,長治市司法局認定:司法鑑定人張燕超出登記的執業類別執業(執業類別爲司法會計鑑定,並無工程造價司法鑑定),提請山西省司法廳給予其相應行政處罰;山西長審司法鑑定所在接受鑑定委託方式以及出具鑑定意見時限上違反有關規定,屯留縣檢察院書面鑑定委託時間比司法鑑定書中委託時間晚4個月,張燕稱先受口頭委託後補手續,長治市司法局依職權對其訓誡。

2018年10月4日,陝西省司法廳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張燕警告處罰。

2018年10月18日,屯留縣公安局委託中成源對“月華街道路工程虛報工程量的造價”和“長治縣工業園區信義、易通展區工程造價”進行鑑定,後者作出兩份《工程鑑定報告》,並在報告中提出“司法鑑定意見”。

中成源(2018)005號《工程鑑定報告》認定,信義村月華街道路工程虛報工程量8850162.49元。其中,井蓋審計結算126套,鑑定71套,虛報86469.53元;射燈審計結算14套,鑑定爲11套,虛報19504.49元;花崗岩側石、平石虛報1146098.8元;翻漿(編輯注:修路時,因降水、地下水等原因,路基發生彈簧、開裂、鼓包、嚴重時泥漿外冒,需將原土挖走,進行填土、片石等操作)審計結算工程量37600.6立方米,鑑定爲12521.52立方米,虛報7598089.67元。前述長治市中院判決書認定,證明花崗岩側石、平石虛報的證據不足,該部分不計入虛報數額。

中成源(2018)004號《工程鑑定報告》認定,長治縣工業園區信義、易通展區工程造價爲3332499.86元。長治市中院判決書顯示,長治縣工業園區該項目向郭秋昌撥款5280000元;證明水穩層和易通展區二次工程虛報117281.33元的證據不足,不予認定。

兩項加起來,判決書認定郭秋昌共虛報、詐騙工程款共9534282.5元。

包工頭涉詐騙被判11年上訴 司法鑑定數據受質疑路口的射燈。 澎湃新聞記者 段彥超 圖

鑑定數據受質疑

6月5日,郭軍對澎湃新聞稱,中成源工程鑑定報告裏的射燈、井蓋數量是錯的。

月華街施工圖紙顯示,設計射燈18套。郭軍介紹,實際施工時,有3套射燈與高壓線相鄰,挖有基坑,但沒敢裝,還有1套射燈所在位置的房屋未拆遷,沒法安裝。因此,最終安裝射燈14個套,審計結算也是14套。澎湃新聞實地查看,與月華街相交的5個路口,共裝射燈13套。有1套因正對後建設的月華小區偏門,被挪到附近停車場。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兩個路口,確實有3套射燈挖好基坑未安裝,旁邊分別有10KV的高壓線和110KV的高壓線。還有1套射燈所在的路口,不僅這套射燈沒修,近十平方米的路面也沒修。郭軍說,後來這塊地拆遷好了,但工程早已結束。

澎湃新聞實地查看,井蓋共3豎排,分別在路中間(51個)和路兩邊的地裏。澎湃新聞結合郭軍提供的勘查視頻,沿月華街兩邊往返多次,共查到井蓋118套。

上述兩次鑑定,都提到“經現場勘察”,但在相關報告裏,澎湃新聞均未看到現場勘察筆錄。

“正常來說,你既然鑑定,鑑定報告裏必須要有自己的現場勘察筆錄。”郭秋昌的辯護律師楊力說,第二次開庭時,山西長審司法鑑定所鑑定人張燕曾出庭,他詢問對方有無現場勘察筆錄,對方說案卷裏有,但他在案卷裏,只看到警方的兩份現場勘察筆錄。

郭軍介紹,山西長審司法鑑定所的鑑定意見書被推翻後,在第三次、第四次開庭時,他們申請中成源的鑑定人出庭,被法庭駁回。他們懷疑,兩次鑑定都是借用警方的現場勘驗筆錄。

長治市中院判決書顯示,屯留縣公安局現場勘驗筆錄顯示鑄鐵井蓋51個(注:剛好是道路中間的井蓋數量),供水井蓋20個,射燈11個。2018年1月22日,屯留縣公安局進行復勘,與第一次結論一致。

澎湃新聞看到,警方的勘驗示意圖,並沒有標註井蓋和射燈的具體位置。所附照片,也只能證實有井蓋、射燈、路燈等,而無法證明數量。

楊力律師認爲,11套射燈,可能是月化街最東頭的兩套忘數了,加上被移走那套,剛好相差3套。郭軍告訴澎湃新聞,71套井蓋的數據,可能來自他弟弟報給長治縣工業園區的數據。其父被抓不久,工業園區曾讓其弟去查井蓋,當時路兩邊長着莊稼,或已被工地圈起,因路已修好多年,粗心的弟弟簡單數了一下,報過去71套。這兩三年,郭軍對着施工圖紙,徒步七八遍,鑽莊稼地、工地,最終找到118套井蓋(其中115套明確能找到,3套是井蓋已不見,井洞被掩埋),並進行圖紙標記。“只要下些力氣,都能數清楚。”

郭軍指着路邊一工地內七八米高的土堆說,像這樣的情況,下面的井蓋一直無法查找。澎湃新聞注意到,因爲路邊地裏的井蓋,距路邊數米,郭軍曾費力挖出的井蓋,有又被掩埋的。

楊力律師告訴澎湃新聞,在法庭上,他們多次申請帶公訴人實地查看,未被法院許可。

6月5日,澎湃新聞致電辦案民警,其表示自己現場勘察過,但未回應細節。

澎湃新聞注意到,長治市中院判決書稱,結合郭秋昌施工方多名證人證言,均證實月化街道路工程約40米安裝一個井蓋。施工合同證實該道路全長2058.752米,按結算中井蓋126個計算,平均16.33米就會鋪設一個井蓋,與證人證言和客觀實際不符,可以印證井蓋工程存在虛報的事實。對此,郭軍說,法院是按1排井蓋推算,可明明是3排井蓋。

包工頭涉詐騙被判11年上訴 司法鑑定數據受質疑警方的勘驗示意圖,未說明有多少射燈和井蓋,以及它們的位置。

第二次鑑定被指超範圍,長治中院:可採信

前述長治市中院判決書顯示,信義村月華街道路、排水工程竣工後,長治縣審計局委託中天華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進行審覈。送審工程款金額爲47365988元,審覈竣工結算價爲38416096元,覈減8949892元。其中,翻漿量審計覈減7284立方米。

中成源《工程鑑定報告》認定翻漿量虛報25079立方米(7598089.67元)。楊力律師稱,他覈對施工日誌和監理日誌,無法得出該數據。

澎湃新聞注意到,兩份日誌對翻漿記錄的標段不完全一致,且不是每次翻漿都記錄長寬高。同時長治市中院判決書顯示,多名證人說翻漿量誇大了。對此,楊力律師指出,證人說的是施工時的情況,但結算審計時,翻漿量已覈減7284立方米,怎麼證明還有虛報?

澎湃新聞查詢到,中成源雖擁有《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甲級資質證書》,但沒有取得司法鑑定許可,兩名鑑定人也非該公司司法鑑定人。根據原建設部第149號令《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管理辦法》,中成源的業務範圍,包含“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鑑定和仲裁的諮詢”。楊力律師表示,以上說明中成源不能鑑定刑事案件中是否構成虛報、詐騙。

澎湃新聞注意到,前述長治中院判決書認爲,刑事案件中也存在經濟糾紛,因此,中成源並未超鑑定範圍。判決書稱:“山西省司法廳晉司發【2018】1號《陝西省司法廳關於嚴格司法鑑定准入和監管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證實山西省已取消工程類司法鑑定,針對該客觀事實,依照《最高法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七條規定,涉案的鑑定報告可作爲專家意見參考,採信。”

楊力律師曾向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投訴中成源。4月26日,該廳回函稱,鑑於舉報的案件已進入訴訟階段,有關問題建議通過司法渠道解決。“你們舉報的是中成源非法從事司法鑑定業務,而不是超越資質等級業務範圍承接造價諮詢的問題”,建議向司法行政部門反映。

楊力律師指出,即使可以作爲專家意見參考,兩份中成源《工程鑑定報告》從程序、資質、形式、內容都無法作爲證據使用。其指出,雖然國家已取消工程類司法鑑定,但此案並非無法進行司法鑑定。“像射燈、井蓋數量,不屬於專業範疇,無需司法鑑定,辦案機關就可以查清。像翻漿量,完全可以申請痕跡鑑定(屬物證類司法鑑定)。”楊力對澎湃新聞說。

6月5日,澎湃新聞致電中成源,該公司拒絕透露兩名鑑定人電話。到該公司工商註冊地尋找,卻未找到該公司。長治市中院法官史蕾則向澎湃新聞表示,郭秋昌家屬已上訴,案卷已遞到山西省高院,其不接受採訪,以判決書爲準。

包工頭涉詐騙被判11年上訴 司法鑑定數據受質疑郭軍展示他自己繪製的射燈和井蓋詳細圖。 澎湃新聞記者 段彥超 圖

包工頭涉詐騙被判11年上訴 司法鑑定數據受質疑

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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