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紫豪 ○編輯 陳羽

在銀行間市場借錢還怕“有去無回”?昨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組織開展回購違約處置業務,回購違約可以將債券拍賣變賣,改變了以往只能協商處理的單一方式。

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17日公告稱,將組織開展回購違約處置業務,併發布《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回購違約處置實施細則(試行)》。與此同時,中央結算公司和上清所也分別發佈了回購違約處置的相關配套文件。

與此同時,細則還具體規定了質押品的最低拍賣成交價格,通俗來說,在回購市場出借的資金,如果質押債券拍賣成交的話,至少能收回大約80%。

“出臺這項政策是有利於貨幣市場穩定運行的,主要的內容是擔保品的快速處置和低價保護機制,因此至少可以認爲,80%的回收率是可以保證的。”中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明明表示。

擔保品快速處置

對於出臺這項細則的目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告中稱,是爲進一步提升銀行間市場回購違約處置效率,保障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平穩有序開展。多位分析人士認爲,此舉爲擔保品快速處置搭建了平臺,有利於集中交易提高處置效率。

什麼是回購違約處置?實施細則中稱,是因銀行間市場質押式回購交易中正回購方觸發違約事件且交易雙方未能就違約處置協商一致,逆回購方委託交易中心通過匿名拍賣等市場化機制處置相關回購債券的機制。銀行間市場買斷式回購正回購方觸發違約事件時,回購債券可參照細則進行違約處置。

與以往不同的是,擔保品的違約處置還包括拍賣、變賣等新方式。在《中央結算公司擔保品違約處置業務指引(試行)》中,則進一步提到,擔保品違約處置方式包括協議折價、拍賣和變賣。這改變了以往協商處理的單一違約處置方式。

“以往需要線下自己清收處置,現在就有地方能夠集中拍賣交易,讓想買和想賣的人集中起來,提高處置效率。”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

低價保護機制

除了擔保品可以快速處置,此次實施細則還建立了低價保護機制,規定擬拍賣回購債券的最低成交價格,按照回購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拍賣日前三十個交易日的平均成交價格的80%確定,如無成交價,按回購債券在拍賣日前一交易日交易中心估值價格的80%確定。

對此,方正證券研究所高級副總裁、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師楊爲斆認爲,低價保護機制的確立對改善債券市場流動性或有一定幫助。“雖然違約風險可能沒辦法實質性規避,但是對於出借方來說,至少知道如果對方違約,有一套機制可以保障出借資金的最低迴收率,讓人更放心一些。”

他表示,對於出借人來說,提高違約處置效率,違約情況下的資金機會成本的浪費也會相對小一些,處置更快對資金出借人是一個保障。但也有券商分析人士認爲,出臺快速處置和低價保護機制,並不能完全解決目前信用分層的問題,低資質的債券拍賣時有可能遇到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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