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過後,固始法院執行幹警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迅速投入到執法辦案各項工作中,開啓了一年的“忙碌模式”。上班伊始,執行行動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勢向“老賴”猛烈展開攻勢,上班第二天執行幹警又拘留收押了二名失信被執行人。

有意失信不作爲,無情父親失品行

2014年,失信被執行人高某從固始某房產公司購得一處商品房。因房屋牆壁有裂縫,高某認爲房屋有質量問題,扣下房屋餘款3萬元不予支付。在審判過程中,高某不以爲然,不出庭,不答辯,不反訴,不鑑定。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鍾長青找到高某,要求其限期履行法定義務。高某隻是喊冤,執行幹警明確告知其維權途徑,但是高某一直未實際操作,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失信被執行人高某裝修該處房屋花費數十萬元,內部奢華,高某不是沒有經濟能力交付區區3萬元尾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大門人人可進,高某不是沒有合理途徑維護自身權益。高某不論是不懂法,還是不信法,但絕對是不守法。失信被執行人高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肆意妄爲,執行幹警將其帶上“手銬”,接受法律制裁,拘留所裏可以讓其冷靜地思考。

有意失信不作爲,無情父親失品行

2017年,申請執行人陳某(女)與被執行人王某協議離婚,兩個孩子由陳某撫養,王某每月每人支付300元撫養費。離婚後,王某常年在外務工,一直未按協議支付撫養費,陳某無業,靠家人救濟,生活困難。陳某母子三人曾找到王某索要撫養費,王某不僅不給,還打罵她們。執行幹警朱銳接手該案後,對失信被執行人王某行爲極爲氣憤,立即展開執行工作。王某一直在外地務工,執行幹警多次電話聯繫,要求限期履行法定義務,王某隻是允諾,從未兌現。得到可靠情報,王某回到陳集家中,執行局負責人葉雙慶親自指揮,執行行動組立即驅車趕赴現場,將“陳世美”拘傳到庭,王某還叫囂道,我是掙到點錢,但已被我喫喝用完,現在無錢可給了,等下次有了,再給吧。在道德上,王某不盡爲人父親職責,喪失品行;在法律上,王某不遵守法律不履行義務,抗拒執行,執行幹警能不作爲嗎?有行動就有促動,失信被執行人王某主動認識到錯誤,書寫悔過書,一次性向陳某母子支付完畢撫養費等56000元,陳某母子也原諒了王某的行爲。拘留不是目的,但針對王某的行爲,決定對其處以3000元的罰款。

“只要有一絲希望,我們就不會放棄執行。” 執行幹警絕不會放過任何一個“裝傻式”不作爲的“老賴”,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沒有“人情味”的“老賴”,你們迎來的不只是道德的譴責,還有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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