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證券報

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再迎重磅利好。國家發展改革委8月10日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通知》。

要點速覽

對於存在失信記錄的相關主體,將按規定限制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申請、限制各類融資項目推薦。

對於存在政府失信記錄的地級以上城市,將取消發展改革系統的評優評先和試點示範資格、加大城市信用監測扣分權重、取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區稱號或參評資格。

適時將政務失信記錄納入營商環境評價和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覈評價。

將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建立違約失信信息源頭獲取和認定機制

暢通違約失信投訴渠道

《通知》指出,各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以下簡稱“信用牽頭部門”)要依託本級信用網站、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工信部門“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臺”、本地12345政務服務熱線、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臺、信訪部門等渠道建立或完善違約失信投訴專欄,受理、歸集本轄區涉及政府部門(含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違約失信投訴。違約失信範圍包括政府部門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產業扶持、政府投資等領域與民營企業簽訂的各類協議、合同中的違約毀約行爲。

加強違約失信行爲的認定

《通知》指出,各省級信用牽頭部門要將接收歸集到的違約失信投訴線索第一時間轉交至被投訴主體的上級部門或主管部門開展覈實認定。經覈實,情況不屬實的,要督促認定部門及時反饋投訴人並做好解釋說明;情況屬實的,要督促認定部門立即推動整改,拒不整改的,由認定部門確認爲違約失信。以機構調整、人員變動等理由不履約的,均屬於違約失信情形。

健全失信懲戒和信用修復機制

全面健全政務信用記錄

《通知》指出,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抓緊制定相關信息歸集標準。各省級信用牽頭部門要加大政府信用信息歸集力度,按照統一標準將經認定的違約失信信息實時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違約失信信息、各地按要求梳理的拖欠賬款信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統一計入相關主體名下形成政務信用記錄。各級信用牽頭部門要推動將失信記錄納入相關政府部門績效考覈評價指標。國家發展改革委適時將政務失信記錄納入營商環境評價和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覈評價。

充分用好發展改革系統

失信懲戒措施“工具箱”

《通知》指出,對於存在失信記錄的相關主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規定限制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申請、限制各類融資項目推薦;對於存在政府失信記錄的地級以上城市,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取消發展改革系統的評優評先和試點示範資格、加大城市信用監測扣分權重、取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區稱號或參評資格。

督促地方建立失信懲戒制度

《通知》指出,各級信用牽頭部門要參照建立政府失信懲戒機制,推動同級政府部門積極調動職能範圍內各類失信懲戒措施,包括但不限於限制政府資金支持、限制申請扶持政策、取消評優評先、限制參加政府採購等,實現失信必懲。

完善信用修復機制

《通知》指出,各級信用牽頭部門要協調指導轄區內失信主體信用修復工作,經認定部門確認已糾正失信行爲、完成履約的,要及時修復相關失信記錄,終止對其實施失信懲戒措施。

加強政府誠信建設 多地在行動

爲加強政府誠信建設,多地正積極部署實踐。

2023年6月29日,江蘇省發佈《關於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實施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其中,政府部門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要根據失信行爲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社會影響程度,對具體失信情況書面說明原因並限期整改,依規取消相關政府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資格,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爲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遼寧省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韓冰近日介紹,爲堅決糾正“新官不理舊賬”等政務失信行爲,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遼寧省推動各級政府恪守契約精神,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在推進政府機構失信被執行人專項治理方面,今年以來,覈查治理政府機構失信被執行人案件318件,共清理執結186件,全省政府失信案件數量下降58.5%,大連、阜新、鐵嶺、盤錦、朝陽等5個城市實現政府失信案件清零,提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業內人士指出,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有助於推進民營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項目合作,調動民營企業經濟活動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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