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州市《關於開展違規建設殯葬設施 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的報告》中第三大類堅持分類整改中有以下關鍵內容(粗體部分):

針對龍泉人文陵園問題,要求埇橋區政府協調相關部門積極解決用地指標問題;針對埇橋區夏劉寨、西苑人文陵園、光明村三個公益性公墓違規對外經營行爲,埇橋區政府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按時序進度要求整改到位;針對泗縣、碭山縣殯儀館對外承包問題,要求泗縣、碭山縣政府採取有效措施收回經營權;針對靈璧縣殯儀車輛運營問題,要求靈璧縣政府按《宿州市開展排查整治違規建設殯葬設施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立行立改,規範殯儀車輛市場管理

(原文截圖)

在《開展排查整治違規建設殯葬設施行動實施方案》中明確了排查整治重點:

(一)未經批准擅自興建的殯葬設施(含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宮等骨灰安放設施)。(二)違法違規佔用耕地、林地的殯葬設施。(三)擅自修改公墓建設規劃、擴大建設用地面積、非法佔有耕地、林地的行爲。(四)違規建造出售超規定面積墓穴(墓位),違規建造超標準墓地(墓位)和大墓、豪華墓、家族墓、宗族墓的行爲。(五)違規超標準修建的遺留散墳。(六)農村公益性墓地違規出售墓穴(墓位),從事營利活動的行爲。(七)經營性公墓收費不合理、誤導捆綁強迫消費、殯葬市場混亂等問題。

依據進度計劃,本次整頓將在2019年4月中旬完成,其中在長效機制內容中,有以下幾點具有新意(黑體部分):

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屬地管理,落實監管責任,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暗查暗訪,對殯葬設施違法違規行進行通報,並探索建立殯葬領域不良企業或單位黑名單制度,建立健全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要加強殯葬領域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文件及規範標準,爲殯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小編查了關於殯儀館承包的問題,其中晉江在2009年就開始討論並建議仿效泉州將殯儀館收歸國有經營(如下截圖),而近幾年殯儀館通過對外招標的形式將部分服務(除火化、遺體處理)外包給有實力的殯儀公司來運營的模式基本已是常態化了。

從大方面來說,對外承包確實比自主經營在營收和服務方面均有提高,而對於那些部分因追求利益而不被有效監管的承包人來講,無疑成爲了害羣之馬。此次事件是個案還是會成爲行業風向改變的導火線,目前還不能確認,但就內部人士透露,殯儀館的對外承包的政策會持續收緊,逐步收回國有經營。

誠然,部分殯儀館藉助於外包策略,開展新項目,培育新市場,既轉嫁了風險又新增了收入,滿足市場需求的同時也贏得了羣衆的認可,其實也算是一石二鳥的高明手段。

其實,對於民營的殯葬業者更應該着力以服務爲主導方向,如何通過服務來贏取客戶的信任在未來的殯葬行業發展中至關重要,否則在沒有資源優勢的情況下,民營業者的生存環境會更加惡劣。

(完)

點擊原文鏈接查看宿州殯葬整改的原文

詮釋生命,傳遞真相,匯聚熱點,

打 造 殯 葬 業 有 態 度 的 自媒 體 !

聲明:殯葬手記所有原創文章,未經授權嚴禁轉載,否則後果自負!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