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紀委對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1、南澗縣碧溪鄉和樂村委會原主任王金和夥同他人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問題

2009年至2014年間,王金和在協助碧溪鄉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54400元,其中個人侵吞12300元。2017年10月,南澗縣人民法院判決王金和犯貪污罪,判處拘役四個月。2017年12月,南澗縣紀委給予王金和開除黨籍處分。

2、彌渡縣德苴鄉邑郎村黨總支書記禹永安等人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

在德苴鄉邑郎村整村推進項目和樹密者村民小組扶貧開發新農村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禹永安等人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項目管理不規範、資金使用不當、產業補助資金未及時補助到位等問題。2018年6月,德苴鄉黨委分別給予邑郎村黨總支書記禹永安、村委會主任李學聰、東昇村黨支部書記魯強、樹密者村民小組長自學義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德苴鄉水務工作站站長劉彬、工作人員朱文作出書面檢查。

3、彌渡縣密祉鎮蓮峯村委會柳城村支部書記尹玉農侵害羣衆利益問題

2016年,密祉鎮實施建檔立卡貧困戶能繁母豬養殖項目,密祉鎮蓮峯村委會柳城村支部書記尹玉農不符合領取能繁母豬的條件,但其主動和符合領取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歐陽某商量,向其索要能繁母豬1頭,侵害羣衆利益。2018年7月,彌渡縣密祉鎮黨委給予尹玉農黨內警告處分。

4、永平縣廠街鄉黨委原副書記、原鄉長羅邦義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

2013年3月至2016年11月,羅邦義在擔任廠街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期間,審計機關審計發現廠街鄉瓦畔村、岔路村和七昌村有9戶村民存在套取扶貧資金的問題,書面要求廠街鄉政府進行整改。時任鄉長羅邦義收到審計意見後,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不調查、不整改、不處理、不向相關部門報告,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月,永平縣紀委給予羅邦義黨內警告處分。

5、洱源縣鍊鐵鄉、喬後鎮、三營鎮、茈碧湖鎮、鄧川鎮部分幹部失職失責、執行不力問題

洱源縣鍊鐵鄉副鄉長廖永寧、喬後鎮副鎮長角科、鄧川鎮黨委副書記楊鈞,對鄉鎮脫貧攻堅產業發展工作領導不力,未按上級要求按時上報產業扶貧項目材料。洱源縣委辦公室副主任、三營鎮石巖村駐村扶貧工作隊隊長段建勇,茈碧湖鎮副鎮長、中煉村駐村扶貧工作隊隊長徐志偉,對建新拆舊工作執行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易地搬遷舊房拆除工作。2018年3月,洱源縣紀委分別給予廖永寧、角科、楊鈞、段建勇、徐志偉通報問責。

通報要求,當前,全州脫貧攻堅任務艱鉅。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奮戰在脫貧攻堅一線的幹部,要切實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堅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急躁厭戰情緒以及消極腐敗現象,一鼓作氣、盡銳出戰,以求真務實苦幹實幹的韌勁和實勁推動黨中央和省州黨委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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