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夫妻、父子相互頂包,兄弟、同事,甚至下屬幫上司攬責的,那你見過爲了保住業務骨幹,經理主動替員工頂包的嗎?

9月16日下午,蘇溪大隊破獲一起酒後駕駛的頂包案件,17日3名涉案人員已被警方行政處罰。

9月16日下午4點多,蘇溪大隊民警傅子豪率隊員在轄區開展日常巡邏,當巡至S310省道蘇華街路口時,發現一輛白色越野車側翻在路邊,一旁的吊車正在進行施救,便上前詢問情況。

“當時路邊只站了一名男子,從身着的制服可以看出是義烏某太陽能企業的員工。”經詢問,男子表示自己姓王,是事故車輛上的乘客,駕駛人是自己公司的“俞總”,但事故發生後託他聯繫吊車就先行離開了。

在現場,民警從王某身上聞到一股酒味,職業敏感性讓他覺得眼前的事故沒那麼簡單。此時,一名男子趕到了現場,主動告知交警自己是肇事司機,姓張,“這顯然跟王某之前所說的‘俞總’不是同個人。”然而,見張某攬責後,一旁的王某立即改口稱駕駛人就是張某。將兩人分開詢問後,民警發現兩人的供述存在多處出入的地方,遂將兩人帶回了交警隊作進一步調查,在反覆提醒頂包所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後,張某率先說出了實情,此時已是後半夜了。

原來,張某是企業內的一名經理,肇事駕駛人其實是公司的員工俞某,出於“惜才”,他才頂包。當天下午,在宿舍洗衣服的張某接到俞某的電話,後者說自己與公司的王某一同去蘇溪鎮西山下村附近的飯店喝了點酒,本打算駕車去鎮上買點東西,結果行至事發路口時突然感覺尿急,便想將車停在路邊解個手,誰知不慎將車陷入了旁邊的陰溝,“他說已經聯繫了吊車,想讓我幫忙把車開回去。”可等張某趕到現場時,發現交警也在現場,心想如果被交警知道俞某酒駕肯定很麻煩,便“好人做到底”,主動上前表示是自己開的車。

“他業務能力好,以前在江蘇從事光伏產業五六年了,而且再過一陣子,他就該過試用期了,我肯定得保他。”張某說。在一旁有“眼力勁”的王某見張某主動攬責,意識到俞某酒駕的嚴重性,遂順水推舟當即改口,“後來我還跟他(俞某)偷偷聊了一下微信,交警來了我就趕緊刪了。”王某說。

想找人“頂包”

不可能!

當晚,見王某和張某遲遲沒有回家,俞某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第二天一早便來到蘇溪大隊投案自首,並對自己酒後駕駛、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爲供認不諱。

據查,當天下午,俞某與王某兩人一起喫飯,期間喝了三四瓶啤酒,之後打算開車去鎮上,由於只有10分鐘左右車程便沒有找代駕,事故發生後心想不要報警就不會被交警查獲,便打了電話讓張某過來幫忙開車。“後悔死了,這個月底我就將轉正了,現在不知道怎麼樣,希望大家吸取我的教訓,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一臉沮喪的俞某再三表達了自己的悔意。

目前,俞某因酒後駕駛、肇事逃逸,張某、王某因提供虛假證言均已被義烏警方行政處罰。

來源:義烏交警在線 | 編輯: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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