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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發現有猴子在自家地裏偷喫玉米,設陷阱捕獲後將其帶回家中圈養,另購母猴使其交配生下小猴進行售賣……近日,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彌勒市森林公安局破獲一起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野生動物案件。記者瞭解到,目前,兩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楊某某均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事情還得從9年前說起。2010年7月,家住雲南省彌勒市洛那村的村民楊某某在自家的玉米地裏幹農活時,發現有猴子到自家地裏偷喫玉米,便用繩子和樹枝做成甩杆,在地裏挖坑放上玉米,等待猴子上鉤。

不久後,一隻野生獼猴果然再次“來訪”,結果入了楊某某設計的陷阱。想着自家的玉米地被糟蹋,憤怒的楊某某便將猴子帶回家裏圈養起來。後來,其侄子楊某某(另案處理)又從市場買來一隻母猴,財迷心竅的楊某某將兩隻猴子放在一起交配後生下了兩隻小猴。

今年5月,經營花店的李某某由於看到電視上的小猴子萌態十足,就想着也去弄一隻來作爲寵物飼養,還可以放在門口招攬顧客。正巧,經朋友介紹後,李某某找到了飼養猴子的楊某某。經過商談,兩人以2800元的價格成交了一隻小猴子。

5月7日,彌勒市森林公安局在偵查李某某涉嫌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野生動物一案時,順藤摸瓜,發現了楊某某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5月8日,該局對楊某某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立刑事案件偵查。

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楊某某非法獵捕及飼養的4只猴子屬獼猴,爲國家II級保護野生動物。由於這4只猴子被人長期圈養,暫時失去野外生存能力,5月10日,彌勒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將四隻猴子送交雲南省野生動物收容拯救中心就行妥善處理。

在此,森林公安局提醒廣大人民羣衆,發現野生動物時應及時與森林公安取得聯繫,不能私自獵捕,非法進行人工繁育。因爲該行爲不僅違法,而且人工馴養的野生動物由於失去野外生存能力,在日後放歸大自然後,極易造成野生動物死亡。

雲南網記者 夏方海 通訊員 陳思穎 郭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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