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直以來,上市公司通過虛增收入和利潤炒高股價,是比較常見的違法行爲,對於這些違法的公司,如果一律“吹牛不用上稅”,如果造假者總是能從其造假中獲益,實際上是變相縱容造假。對於前者,法律不僅不能允許“吹牛不用上稅”,而且對於刻意會計造假,還要額外加以重罰,讓那些用稅收爲造假背書的企業,付出慘重代價。

原標題:馬上評丨上市公司“吹牛不用上稅”,是在縱容造假

近日,上市公司寧波聖萊達電器披露,該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公司2015年度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虛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潤1000萬元,公司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對上述會計差錯進行了更正。經公司申請,寧波慈城稅務所於近日退還全資子公司寧波聖萊達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已繳納的所得稅稅款 250 萬元

此前,因爲虛增收入和利潤2000萬元,聖萊達被處以60萬元罰款,相關負責人也被罰款並在一定期限內禁入證券市場。

聖萊達財務造假被揭穿,結果只是“罰酒三杯”,本來爭議就很大。沒想到,聖萊達又是一波神操作,把此前因爲財務造假多交的稅,又一分不少拿了回來,可謂“吹牛不用上稅”的現實版。

上市公司“吹牛不用上稅”,在法律上似乎無懈可擊。如專家所說,企業所得稅是企業自主申報納稅,企業虛增利潤部分會多交企業所得稅,一旦最後判定爲虛增,這部分所得稅據實理當退還。

然而,我們也不要爲忘了,“任何人不能從其自身的過錯中受益”,同樣是法律一個最最基本的原則。聖萊達電器通過虛增利潤,惡意炒高股價,收割一波“韭菜”,本身就賺大了。而這樣的造假反而因爲被揭穿,倒賺190萬(250萬-60萬),無論如何都不正常。

和偷稅行爲不同,虛增收入和利潤多交稅的行爲,看似沒有影響到國家稅收,把因此多收的稅退回去,國家也沒有損失。然而,類似惡意編造會計信息的行爲,已衝擊到正常的稅收徵管秩序,危害不容小覷。

類似聖萊達電器的造假行爲,實質上是利用稅收的公信力,爲其造假行爲背書。換而言之,稅收制度事實上淪爲了造假者的工具,這無疑是對稅收法制的褻瀆。它不僅讓損害了稅收法制的統一和公平,也背棄了誠實守信的商業原則,衝擊到正常市場秩序。

對於這種行爲,當然也有相關罰則,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四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不過,最高五萬元的罰款,如此微乎其微的違法成本,相對於豐厚的造假收益,不過是九牛一毛而已。

因此,對於這種企業刻意造假,爲追求違法利益多交稅的的行爲,應當與企業正常的會計處理和錯誤,導致多交稅的行爲區別開來。對於前者,法律不僅不能允許“吹牛不用上稅”,而且對於刻意會計造假,還要額外加以重罰,讓那些用稅收爲造假背書的企業,付出慘重代價。

寧波聖萊達電器因造假揭穿獲退稅,這樣的做法一旦推開,後果將是災難性的。一直以來,上市公司通過虛增收入和利潤炒高股價,是比較常見的違法行爲,對於這些違法的公司,如果一律“吹牛不用上稅”,如果造假者總是能從其造假中獲益,實際上是變相縱容造假。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既損害了證券市場交易的秩序,也損害了稅收徵管秩序和國家稅收公信,對於這種雙重違法行爲,理當“兩頭罰”,由證監會和稅務部門同時開罰,罰到違法者傾家蕩產也不在所不惜,如此才能以儆效尤,並捍衛公衆對於證券交易公平,對於稅收法制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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