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是什么?其意义如同人的名字一样,只是一个代名词以期与其他疾病作区别之用,但这个与人的姓名又不一样,至少是不能重复的,且病名的命名方式要有逻辑性和准确性。

1.逻辑性原则。按照逻辑学规定,在给概念下定义时,描述上不得直接或间接包含有被定义的概念,避免犯“同语”“反语”或“循环定义”的错误。如“咳嗽是以咳嗽为主要表现的病变”,“臌胀者,其腹胀如鼓是也”等,这显然不符合逻辑要求。

另外,同一病名概念不允许有多个不同含义,即给疾病下定义时应避免出现“泛流”现象,否则也会造成混乱。以“疝”为例,有泛指体腔内容物向外突出的病症;有指睾丸等阴部病症;有指腹部剧痛,二便不通的病症等。若不对“疝”的本质属性作统一规定,则疝的概念无法确定。依照逻辑学要求,定义必须是相应对称的,即定义概念的外延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是相等的,否则就会产生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上述“疝”的三种含义都显得定义过宽。相反,认为疝是指少腹痛引睾丸或睾丸肿痛的一种病症,则“水疝”“盘疝”等均不得称为“疝”,这又显得定义过窄。

2.准确性原则。给疾病下定义时,必须准确而缜密,除了必须符合上述的逻辑性原则外,还必须对疾病的发病原因、临床表现、病变过程及规律等方面进行描述,使概念的内涵准确无误。故在表述形式上应恰如其分地去描述疾病特异性的本质内容,文字力求简洁、精练、确切,并力求使被定义的内容既有定性的资料又有定量的资料的描述。如疟疾的定义可以是:由于感受疟邪(包括疟原虫),伏于少阳,表现以寒战、壮热、头痛、汗出、休作有时(一日一发、间日一发或三日一发)为临床特征的一种疾病。我们来分析一下对于疟疾的定义,本病的病因是感受疟邪,病位在少阳,临床表现为寒战、壮热、头痛、汗出等,特征是休作有时,所以从病因、病位、临床表现及特征对本病进行了准确地描述,可谓是一气呵成,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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