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鄭州市金水區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金水區萬豐汽車維修店未落實臭氧污染天氣中度管控措施,並露天噴漆作業,執法人員現場第一時間對該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爲,並對其立案調查。

金水區環保局副局長王東亮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該單位將面臨2萬以上20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同時將被列入“鄭州市誠信平臺工業企業督導系統”。

汽修行業是臭氧管控的重點行業之一,入夏以來,金水區環保局針對汽修行業已立案9家,處罰5家,其他案件正在按程序辦理推進中。

根據《鄭州市臭氧污染天氣管控方案》,臭氧單日爲輕度污染大於160微克/立方米小於等於215微克/立方米時,實行臭氧輕度污染管控。臭氧單日污染>215微克/立方米時,實行臭氧中度及以上污染管控。

臭氧輕度以上污染管控時,涉VOCs排放工序實施錯峯生產,8時至18時停產。全市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在上午10:00至下午3:00暫停裝卸油。嚴禁上午10:00至下午3:00進行牆體粉刷、焊接,市政道路劃線、市政欄杆噴刷等工作。傢俱製造、汽修、塗料、包裝印刷等行業涉VOCs排放工序是重點管控對象之一。

這些行業哪些工序跟臭氧相關,據瞭解,傢俱製造企業調漆、噴刷漆、烘烤等涉VOCs排放工序;汽修行業噴刷漆工序;塗料生產企業、包裝印刷企業調墨、印刷、烘乾、覆膜、膠訂等涉VOCs排放工序實施錯峯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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