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市縣級以上政府纔有徵收土地的權利。

徵地一定是政府行爲。也就是說徵地一定是政府行爲,而不是個人和商業法人的行爲。徵地是政府的專有權力,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徵地權。必須爲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徵收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徵收土地必須是爲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是用於商業開發用途的情況,就不是徵收土地的法定理由。

房屋拆遷的這些套路你遇到過幾個?教你幾招識別陷阱

二、村委會沒有代表權,不能代表村民與政府進行談判也不能代表村民簽字。

三、查明“違法建築”,強行拆遷也需要經過嚴格法定程序,只有法院纔有強拆權。

即使認定爲違章建築,也不是可以隨意拆除的。

第一步、先要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決定。

第二步、進行催告。

第三步、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

第四步、實施行政強制拆除決定。

第五步、對社會的不特定多數人,進行公告限期拆除。

第六步、楹庭瞭解到只有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進行行政訴訟時,才能準備進行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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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簽署空白協議是絕對不可取的。

要保留拆遷補償協議原件,拒絕在空白協議上簽字和按手印。

(1)楹庭拆遷團瞭解到,很多行政機關爲了達到強拆的目的,常常以各種行政例行檢查爲由查看、覈實與土地房屋相關的證件比如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爲由將企業的證件收繳、扣押,從而變相的組織企業的維權。而隨着這種做法有效的達到了行政機關低成本拆遷的目的後,隨即又衍生出了以需要上級審批或者其他理由,將被徵遷人簽字摁手印的協議拿走,不履行或者篡改協議的行爲。

(2)如果手中沒有協議,維權就會陷入被動。因此,被徵遷人一定要堅持當面簽訂協議,雙方同時簽字蓋章,互相留存所籤協議,簽約程序必須規範,對於拆遷方以任何藉口讓你簽訂空白拆遷協議,讓你先簽字然後收走協議讓領導審批一類的情形,應當果斷拒絕。

五、如果有逼迫拆遷,一定要保存證據。

遇到拆遷經過前期接觸發現補償差距大或者感覺程序違法,就要儘快找楹庭律師啓動法律維權程序,通常僵持下去發生逼迫拆遷或簽字甚至強拆的概率很大,楹庭認爲即使在被迫簽字或逼遷後要及時的報警並找律師啓動法律程序,來證明自己是被迫的,一般一旦你簽字和搬遷後對你的限制立刻消除,這是要立刻電話報警並聯系委託律師,可能還有挽回的機會,有的被拆遷人過了幾個月甚至幾年說自己當時怎麼樣被簽字被搬遷,就爲時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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楹庭提示您:

1、不管涉及違章建築,還是遇到徵地拆遷,最好不要自行拆除涉案房屋。如果你自己拆了,以後很難獲得補償。

2、如果您遭遇了非法強拆,被徵收人被拆遷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爲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別通過信訪、舉報等方式錯過訴訟時效。

您可以給我們發私信,一對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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