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在民警勘查現場時,一輛麪包車突然闖進事故現場,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麪包車先撞上了事故民警擺放的錐筒,車停了一會兒,本以爲車主要下車時,突然一腳油門把錐筒拖離了10米遠,民警見狀立即攔截該車,車主下車時民警就聞到了麪包車駕駛員身上散發的酒氣,有酒駕的嫌疑,民警立即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對該面包車駕駛員進行檢測,經檢測,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達67mg/100ml,已經達到了酒後駕駛。經民警查明,麪包車駕駛員在望謨縣轄區楓林小區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違反了《中國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規定。

2019年7月14日半夜3時許,望謨縣交警大隊接到事故報警稱楓林小區中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帶隊趕往現場。

正在民警勘查現場時,一輛麪包車突然闖進事故現場,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麪包車先撞上了事故民警擺放的錐筒,車停了一會兒,本以爲車主要下車時,突然一腳油門把錐筒拖離了10米遠,民警見狀立即攔截該車,車主下車時民警就聞到了麪包車駕駛員身上散發的酒氣,有酒駕的嫌疑,民警立即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對該面包車駕駛員進行檢測,經檢測,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達67mg/100ml,已經達到了酒後駕駛。

經民警查明,麪包車駕駛員在望謨縣轄區楓林小區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違反了《中國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決定給予記扣12分,罰款1000元。

交管部門溫馨提示:酒後駕駛危害大,爲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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