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易觀分析師張凱向獨角金融表示,\u003Cstrong\u003E這種“意外險”合作方式的特殊之處在於,網貸平臺往往會將此類保險產品和借款綁定銷售,在向消費者收取比普通保險更高額的保費的同時,並沒有提前告知消費者保費的存在,本質上是將搭售保險收取的費用當做變相收取砍頭息的一種形式。\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不管是從保險公司,還是從現金貸等網貸平臺角度考慮,他們之間的合作都是爲了掙錢。

"\u003Cdiv\u003E\u003Cp class=\"ql-align-center\"\u003E\u003Cbr\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div class=\"pgc-img\"\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1.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a68085f8cd3147c0899f3caf9ff88880\" img_width=\"1080\" img_height=\"459\" alt=\"意外險搭售被禁,“變相砍頭息”失靈,“網貸+保險”還有戲嗎?\" inline=\"0\"\u003E\u003Cp class=\"pgc-img-caption\"\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作者:吳忌\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來源:獨角金融\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近日,據《21世紀經濟報道》,銀保監會日前向財產保險公司下發《關於開展現金貸等網貸平臺意外傷害保險業務自查清理的通知》,叫停保險公司通過現金貸等網貸平臺銷售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並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立即組織排查包括是否開展合作、合作平臺名稱數量、保費收入、保險金額、賠付情況、客戶數量的情況。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借款搭售保險”,已經成爲被借款人吐槽過無數次的話題,並將其斥爲“變相砍頭息”。如今,禁令之下,現金貸等網貸平臺想要再以“意外傷害保險”的名目進行搭售,怕是不好使了。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1\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搭售意外險”的樓塌了\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在新橙優品平臺貸款3000元,申請提現時候出來一條選項,說是提高借款風控等級要求購買人身意外險,上面沒有金額等詳細介紹。平時借款時,出來的都是貸款提現時候的必填選項,就選了。下午到賬後銀行卡自動就扣除了699元,說是保費。\u003C\u002Fstrong\u003E入保險,保險公司業務員或者工作人員連個確認電話都沒有,而且是在我銀行卡沒有提前收到任何確認信息或者提前通知我本人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就把我的自動錢扣了。”聚投訴上,投訴者胡女士對於自己借款被搭售保險的經過如此描述。\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自己只有3000元借款,就要從卡里扣除699元的意外險費用,胡女士對此感到憤憤不平,“說什麼提高風控等級,這和我貸款有一毛錢關係嗎?純粹誤導消費者。”並且,在胡女士看來,自己根本沒有想要買保險的想法,“好不容易貸了3000,還拿699去入什麼人身意外險,我一個在家養胎的孕婦門都不出不知道哪裏來的意外,等地震房子塌嗎?”\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幸運的是,從聚投訴顯示的信息來看,胡女士所投訴的問題已經得到了解決。但遭遇相同情況,還在等待解決問題的借款人,仍然不少。\u003Cstrong\u003E在這些投訴中,投訴者大多聲稱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買保險”,其中一位投訴者莊先生,不僅在借款時遭遇到了“搭售意外險”,還表示自己在與平臺逾期溝通中,被爆了通訊錄。\u003C\u002Fstrong\u003E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早在2017年12月出臺的《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已經規定,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表面上看,每一筆借款的利率規定都在36%年化利率的紅線之內,但如果加上意外險的保費,可就不一定了。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易觀分析師張凱向獨角金融表示,\u003Cstrong\u003E這種“意外險”合作方式的特殊之處在於,網貸平臺往往會將此類保險產品和借款綁定銷售,在向消費者收取比普通保險更高額的保費的同時,並沒有提前告知消費者保費的存在,本質上是將搭售保險收取的費用當做變相收取砍頭息的一種形式。\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2\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現金貸與保險:偶遇還是必然?\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保險與銀行、證券、信託並稱爲金融業的“四大支柱”。近年來,隨着互聯網技術和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不僅湧現出了泰康在線、安心保險、易安財險等持牌的互聯網保險公司,另外一些傳統的保險公司也逐漸開始把業務和產品從線下移到線上,新老保險公司對於線上流量的爭奪,就此展開。\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行業分析人士認爲,除了渠道上的創新之外,互聯網保險在“產品”和“服務”上的創新才應該是更大的優勢。但現在來看,這樣的優勢並不太明顯\u003C\u002Fstrong\u003E,就連持牌的互聯網保險公司,也深陷賠付支出高企的困境,4家持牌互聯網保險公司2018年前5大險種承保全部虧損。同時,從整個保險行業來看,近年來的保費收入雖然仍屬於正增長,但同比增速已經放緩。另外公開數據顯示,到2018年,有超過65家保險公司的淨利潤爲負,其中有4家保險公司的虧損金額超過10億元。\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保險公司的日子不好過,從現金貸等網貸平臺的角度來看,自2017年12月的現金貸禁令之後,貸款年化利率、催收方式等諸多方面都受到限制,難以再採取以前“高利率覆蓋高風險”的方式來進行擴張,處境也有點大不如從前。這時候,如何確保放出去的錢還能夠安全地收回來,對於現金貸平臺來說就尤爲重要。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於是兩方的結合就成了可能,“借款搭售保險”由此產生。其中,意外險這一險種,因“變相收取砍頭息”等問題而屢遭投訴,備受行業詬病。保險公司和現金貸等網貸平臺卻爲何對其“欲罷不能”呢?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不管是從保險公司,還是從現金貸等網貸平臺角度考慮,他們之間的合作都是爲了掙錢。\u003C\u002Fstrong\u003E”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王詩強看來,“掙錢”成爲兩者得以結合的主因。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第十二條規定,意外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而導致身故、殘疾或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事故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u003Cstrong\u003E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買了該保險,即使出現身故、殘疾等極端意外情況,保險公司也會賠付給借款人一筆保險金。既然借款人不會“沒錢”,現金貸平臺便可以“理直氣壯”地催收,保障自己的“利益”。\u003C\u002Fstrong\u003E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另外,據西南財經大學普惠金融與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文透露,現金貸平臺搭售意外險,返傭是非常高的,現金貸平臺通過保險公司把可以把返傭拿回來;對於保險公司來說的話,也等於是增加了保費收入。像現金貸類的貸款現在很多期限都比較短,比如7天到21天左右。由於借款期限比較短,對於保險公司來說,發生賠付風險的可能性也比較低。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3\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網貸+保險”會被“一刀切”嗎?\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有一些網貸平臺跟保險公司合作可能是有一些真實的需求,這種類型的合作監管基本上來說還是會允許的。\u003C\u002Fstrong\u003E”陳文提出,比如期限比較長的一些借款,以前能夠看到履約保證保險,後來由於幾家財產保險公司兌付出了問題以後被監管有所收緊,但如果從業務角度來看的話,這種市場需求真實存在,不太可能一刀切。\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目前市場上,保險公司與貸款平臺合作的保險項目並不止意外險一種,此外還有賬戶安全險、信用保證保險等。2018年9月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鼓勵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爲消費信貸提供融資增信支持。”業內認爲,對於能夠在消費信貸領域起到增信的正面作用的保險產品,還是存在一定的發展空間。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作爲流量端,如果網貸平臺擁有對應的保險代銷資質,那麼保險公司是可以就車險、壽險等符合網貸平臺銷售資質的產品和網貸平臺合作的。\u003C\u002Fstrong\u003E”張凱如此看待保險公司與網貸平臺的合作,同時也告誡借款人,在辨別產品類型的時候,一方面需要注意網貸平臺是否擁有對應的保險代銷資質以及具體的合同,另一方面也需要注意網貸平臺是否存在捆綁銷售保險等行爲。 \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u003Cstrong\u003E你怎麼看“搭售保險”這件事?留言區聊聊吧~\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755267155479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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