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枚銀鋌弧頭束腰,長141mm,束腰寬60mm,重1921.3g。正面鏨刻有銘文“揚州,□□,行中書省,重五十兩,□□銷鑄官劉,銷銀官王□,重四十九兩九錢,至元十四年,庫官孟□,稱驗銀庫子□成,銀匠□文玉,銀匠□□成,銀匠侯君用”,背面有陰文“元寶”二字。

元代繼承了金代使用白銀、發行楮幣的傳統,實行銀鈔相權法。元世祖忽必烈於中統元年(1260)發行中統元寶交鈔,雖然以錢貫爲單位,卻以金銀爲保證,其中又以白銀爲主。中統鈔流通過程中,稍有壅滯,就出銀收鈔,建立起主要以銀爲鈔本的貨幣流通格局。至元十九年(1282)頒行的《整治鈔法條貫》進一步明確了專行中統鈔、禁止民間買賣金銀、將金銀集中於國庫的衡策。終元一代,始終保持了專用鈔而鈔主要以銀爲本的貨幣流通格局。

據《元史·楊湜傳》記載,至元三年至七年間,楊湜“加諸路交鈔都提舉,上鈔法便宜事,謂平準行用庫白金出入,有偷濫之弊,請以五十兩鑄爲錠,文以‘元寶’,用之便。”這是元寶銀錠的開始。

至於揚州元寶,則另有一處記載,陶宗儀《南村輟耕錄·銀錠字號》載:“銀錠上字號‘揚州元寶’,乃至元十三年大兵平宋,回至揚州,丞相伯顏號令搜撿將士行李,所得撒花銀子銷鑄作錠,每重五十兩,歸朝獻納。世祖大會皇子、王孫、駙馬、國戚,從而頒賜。或用貨賣,所以民間有此錠也。後朝廷亦自鑄至元十四年者,重四十九兩,十五年重四十八兩。”這段記載有傳聞因素,不盡確切,今天發現的十數枚揚州元寶全部爲五十兩,沒有四十九兩和四十八兩的。

元代統一全國後,在中央設立中書省總領全國政務,並統轄腹裏地區,此外又設立了十個行中書省管轄全國各地。銀錠上的“行中書省”指的是江淮等處行中書省,始建於至元十三年,治揚州,二十八年,改立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移治汴梁路(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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