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四川青神县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此前于2017年9月23日在黑龙镇新平村村委会跳广场舞回家途中失踪的邵某某(青神人,女,48岁)、2018年5月13日在青神县竹艺大道路段夜跑失踪的彭某(青神人,女,52岁)都已遇害,凶手陈某某于2018年6月22日抓获。

青神县公安局政治处陈警官7月3日称,凶手陈某某今年47岁,是青神县黑龙镇人,此前曾因杀人被判刑,跳广场舞后失踪的邵女士、夜跑中失踪的彭女士遭陈某某杀害后,埋在了同一个废弃砖厂。目前,彭女士的遗体已在废弃砖厂水塘边挖出,邵女士的遗体因掩埋较深,需要在晴朗天气动用挖掘机寻找。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交代了杀害两名受害人的犯罪事实。

彭某夜跑失踪四天后的5月17日,青神县公安局发出悬赏通告。悬赏通告称,警方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人员,将奖励5000元,对提供线索直接破案的人员,将奖励1万元。

至于凶手陈某某的作案动机,陈警官对南都记者称,还需要进一步审讯。

这样恶性的杀人案件,根据现有的信息可以知道,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可能将面临的处罚一定不会轻。这两起案件相隔将近一年,可以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连续杀害两人,并且将其尸体掩埋在废弃砖厂,其行为已经符合罪行极其恶劣。还有,据陈警官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此前就已经因杀人被判刑了,属于有前科的人,其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根据《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总则部分对死刑的量刑介绍,罪行极其严重的,适用死刑。在这个案件中,陈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极有可能适用死刑。

另外,其之前已经因杀人入狱,如果其构成累犯,更应当从重处罚,根据《刑法》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即使不符合累犯的规定,其罪行也完全符合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因此,最终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现在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其犯罪动机,其实,最后的结果可能与全国著名的“白银杀人案”类似,凶手已经不是为了杀人而杀人了,仅仅是过一段时间没有杀人,心理会不舒服,可以说,这样的人,心理已经完全扭曲,是一种病态的表现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其社会危害性可以说达到极点了,必须进行严厉的制裁。

还有,现在因为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精神生活更加注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或者是五十多岁的人,在傍晚喜欢广场舞、跑步等娱乐健身活动,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存在这种现象。在这里劝各位叔叔阿姨,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繁华的地方还可以,因为人多,不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但是在偏僻的地方,特别是农村,因为可能几个村共用一个广场,大家要走几里路去跳舞,这就加大了危险的发生,因为,娱乐结束后,一般都很晚了,如果独自一人回家,就会有很大的危险,所以,劝大家一定要结伴出行,或者是不要很晚回家,这样就不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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