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常州市新北區原政協主席湯建龍(正處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常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常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湯建龍(正處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

常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湯建龍(正處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

【常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湯建龍(正處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

日前,常州市新北區原政協主席湯建龍(正處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常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湯建龍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常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湯建龍利用擔任常州市武進區委常委、武進區政法委書記、常州市新北區政協主席等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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