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現在鬧得沸沸揚揚事件無疑就是"馮提莫侵權",單從字面解讀大家一定以爲提莫是主要的責任者,但是結果卻是鬥魚賠錢,這件事到底誰要負主要責任呢。侵權事件的原由是馮提莫在去年2月份時在直播間播放了張超的歌曲《戀人心》,並且將其過程做成了1分多鐘的小視頻發佈到了平臺上,又因爲該歌曲版權屬於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所以纔會出現音著協將鬥魚告上法庭的事件。

現在鬧得沸沸揚揚事件無疑就是"馮提莫侵權",單從字面解讀大家一定以爲提莫是主要的責任者,但是結果卻是鬥魚賠錢,這件事到底誰要負主要責任呢?真的是馮提莫的責任嗎?還是說馮提莫只是這次事件的"背鍋俠"?

馮提莫陷入

侵權事件的原由是馮提莫在去年2月份時在直播間播放了張超的歌曲《戀人心》,並且將其過程做成了1分多鐘的小視頻發佈到了平臺上,又因爲該歌曲版權屬於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所以纔會出現音著協將鬥魚告上法庭的事件。而且最終的結果也是以鬥魚敗訴告終,鬥魚也需要賠償音著協共5200元的損失。這個數目對於涉及的幾方來說都不是大數目,但是背後的社會輿論卻不容忽視。而對於此事件到底要由誰承擔後果也是衆說紛紜。

馮提莫陷入

很多網友認爲:侵權主體是鬥魚,主播只是打工的而已,如今事態的結果就是鬥魚賠錢,提莫背鍋。也有的人認爲:侵權的雖然是鬥魚,但是視頻是提莫自己上傳的,鬥魚也是喫了啞巴虧。還有的網友覺得:音著協就是碰瓷的,滿大街都在放着沒有版權歌的音箱,不起訴他們,怎麼就告現在勢頭最火的提莫呢?對此,不知道在座的各位到底是個怎樣的立場呢?

馮提莫陷入

其實這次的事件過錯不在提莫。畢竟作爲個體,每一個使用網絡的玩家都不可能細緻的瞭解到什麼能發、什麼不能發,最多隻能做到了解大概能發或是不能發。而平臺是有着審覈的作用,通過平臺審覈確定個體上傳的視頻或是文章是否能夠發佈到平臺上。很明顯對於這次事件的中鬥魚的審覈是出現了漏洞的。

馮提莫陷入

而且這次音著協起訴的也是鬥魚,而不是提莫,只是起訴的內容是由提莫發出。這次的行爲確實是正當維權的實例,但不能排除有蹭熱點是嫌疑。畢竟如今網絡通過大數據一定能找到不少疑似侵權的作品,爲什麼這次就單單涉及到提莫呢?

馮提莫陷入

綜上我們能夠明顯的知道提莫在這次事件中並不是主要責任的承擔者,甚至可以說是這次事件的"背鍋俠"。但是往遠的看大家會發現,網絡一定會開始重視版權的維護,如今的網絡管理還沒有完善,對於侵權的界定還是比較模糊的,相信在不久的未來中維權的界定會慢慢的被譜寫出來。同時也希望這次事件不要對提莫這個"背鍋俠"有太大的影響。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