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有林場,豈是“私家花園”?丨銳評

缺乏審批手續、建設十餘年、佔地19公頃左右、不對外開放……在黑龍江牡丹江市西北郊的國有林區裏,有人毀林削山挖湖,建起一座集別墅、跑馬場、狩獵場、博物館爲一體的私人建築羣——曹園。事件一經報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黑龍江省迅速成立督察組,而當地的專項調查組日前已全面進駐,開展實地調查,勘測比對分析,爭取儘快得到調查結果、向社會公佈。

雖然曹園違法佔地、毀林、建設的具體面積、數量尚待確認,但其中存在違法佔地、違法建築、破壞森林資源等情況,已是確鑿事實。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史上最嚴格”的環保法、“史上最大規模”的環保督察,到出臺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覈辦法,中央對保護生態環境高度重視。把綠水青山當做私人的“金山銀山”,既逾越了法律邊界,更是“喫祖宗飯砸子孫碗”的事。

我們看到,在秦嶺北麓別墅區、石家莊“削山”別墅、琿春東北虎保護區違建別墅等同類事件中,在房地產公司、重污染企業、高爾夫球場非法侵佔農田、林地的新聞中,個人利益屢屢逾越法律底線、生態紅線。面對經濟利益、考覈要求,地方政府能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改變土地財政、“先上車後補票”等不良發展模式,拷問着生態環境保護的決心和能力。

守護綠水金山,必須破除“一畝三分地”意識,協同起來,下好環境保護一盤棋。國有林區如何協調主管部門的垂直管理和地方的屬地管理?如何釐清權屬單位和森林公安的監管責任?旅遊開發與環境保護如何相得益彰?如果規劃者、審批者、執法者、監管者都“自說自話”,不僅會造成九龍治水、權責不清,甚至會出現互相矛盾、彼此拆臺的情況。“十幾個部門拆不了一個違建”的調侃,一方面說明管理體制有待捋順,同時也反映出有關部門的“思想慣性”。覆蓋山水林田湖的生態環境保護是一個全局性的工程,各部門只有樹立全局觀念,才能打破條塊分隔、形成治理合力。

“曹園事件”的來龍去脈,雖有待進一步調查,但有一個細節令人印象深刻:有關部門在2009年、2015年、2018年先後三次對違法佔地建設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三次行政處罰共計7萬5千多元。雖然罰款交了,但被責令拆除的違建過了10年還巋然不動。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是因爲“沒有強制執行權”;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也因爲“無正當理由逾期”而不予受理。可見,“徒法不足以自行”,執法失之於寬,監管失之於軟,就守不好綠水青山、保不住美麗家園。曹園事件啓示我們,各方都要擔當起自己的責任,互相協力而不是彼此卸力,才能讓政策法規真正“長出牙齒”。

此次事件的調查只是一個開始,但“打破砂鍋查到底”並不是終點。對具體責任人的處置固然重要,有關方面更應將此事作爲制度完善、工作改進的契機。新時代要拿出新作爲,我們才能激發出生態保護的新能量,讓那山那水承載起美麗中國的明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