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动扶贫“奶酪”…楚雄、红河、迪庆这些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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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楚雄州、红河州分别通报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迪庆州通报了4起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情况。多名干部被处分。

究竟怎么回事?赶快来看看!

近期,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元谋县羊街镇副镇长杨发先失职失责造成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损失的问题。

经查,2012年至2016年,杨发先在担任羊街镇己波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组织实施羊街镇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户农户在未建房的情况下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150元;7户不符合申报补助条件的建房户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02390元。2018年8月13日,杨发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已全部追缴。

2

大姚县金碧镇钟秀村党委原副书记、村监委主任周金华等人截留救灾救济大米、骗取私分农村养老保险金问题。

经查,2010 年至 2015 年,大姚县金碧镇钟秀村党委原副书记、村监委主任周金华与原党委书记、主任王禄邦(已另案处理)、原副主任兼文书邢丕泽、原天保护林员王生才、原计划生育宣传员汪芸、原治安员沈学贵等5人,利用协助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之便,截留价值人民币 55816 元的救灾救济大米 11595 公斤出售,伪造信息资料骗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 74987 元,涉案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 130803 元。以上款物全部被私分,其中周金华、邢丕泽、王生才、汪芸分别分得 5600 元,沈学贵分得 4600 元。同时邢丕泽、王生才、汪芸还参与私分农村经济入户调查补助款3600 元,王生才分得 3000元,邢丕泽、汪芸分别分得 300 元,5人所得资金都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8 年 5 月 27 日,周金华、邢丕泽、王生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汪芸、沈学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5人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款已全部追回。

3

禄丰县广通镇大瓦房原村党总支书记非凤金利用职务之便截留私分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

经查,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非凤金在为广通镇大瓦房村委会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黄牛过程中,截留每户购牛款300元,共计3600元,非凤金将截留资金3600元与两名村民小组长(已另案处理)进行私分。同时还涉及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2018年6月1日,非凤金受到撤销大瓦房村党总支书记职务的处分,违纪款3600元已全部追回退还贫困户。

4

武定县狮山镇政府原扶贫办主任段泽、扶贫专干代启昌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职致使国家扶贫项目资金被他人贪污的问题。

经查,2015年,在狮山镇实施“武定县2013年第二批武定壮鸡扶持项目”过程中,时任狮山镇政府扶贫办主任段泽、扶贫专干代启昌,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职,在他人伪造的农户领取鸡苗花名册上签字,致使扶贫项目资金54000元被他人领取贪污,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2018年7月6日,段泽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代启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贪污的违纪款已全部追缴。

近日,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公开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

个旧市贾沙乡政府工作人员李锋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屠宰检疫科科长简亚林虚报冒领涉农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4月至2017年5月,时任贾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组组长李峰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国家“扶贫攻坚”涉农补贴资金并占为己有。期间,李锋还与时任贾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兽医站站长简亚林套取能繁母猪死亡勘察补助、查勘误工费,并将套取资金用于兽医站公务接待、个人消费和购买兽医用医疗器械。2017年9月4日,李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12月25日,简亚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

元阳县新街镇芭蕉岭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红昌违规改变扶贫项目资金用途和套取项目资金问题。

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王红昌擅自改变芭蕉岭村委会计且村蔬菜种植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用途,并伪造工程合同、虚开发票套取项目资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8年5月23日,王红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3

泸西县社区戒毒康复培训中心副主任王腾龙违反驻村纪律问题。

2018年4月至6月,王腾龙在担任永宁乡舍者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期间,多次违反驻村纪律,不按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请销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且无故缺席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会议。2018年6月22日,王腾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

红河县浪堤镇财政所原会计孙铁兵违规占有退耕还林补助金问题。

2007年7月至2016年12月,孙铁兵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从浪堤镇政府集体退耕还林补助金账户取款,并将其中的部分资金占为己有,用于购买家庭用车和其他生活开支。2018年1月19日,孙铁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6月20日,孙铁兵受到政务开除处分。

5

绿春县平河镇东哈村党总支书记王来简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2015年,时任东哈村委会主任王来简在移民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中,对农户建房名单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将未建房农户上报镇住建办,造成未建房的6户农户享受农危房建设补助资金。2018年7月20日,王来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迪庆州委、州政府对4起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

维西县垃圾填埋场停运污染治理设备致环境污染问题。

2008年6月至2017年7月维西县住建局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主管部门,垃圾填埋监管不到位,致使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因2014年至2017年7月一直未正常运转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最终造成2017年7月垃圾渗滤液漫坝污染环境。州纪委、监委对维西县政府副县长赵龙进行约谈。维西县纪委、监委对维西县住建局局长赵东征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行政问责,对原维西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赵中华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问责。州纪委、监委对维西县政府下达整改《监察建议书》。

2

云南迪庆山川铅锌矿业有限公司在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探矿问题。

山川矿业公司在康普乡普乐村三岔河矿区的探矿活动,属于在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探矿。该公司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有效探矿证,并先后审批延续多次。州纪委、监委对维西县政府副县长和荣给予“诫勉谈话”的行政问责,对维西县国土局局长董世良和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维西分局局长钟泰进行约谈,责令维西县国土资源局向州纪委驻州国土资源局纪检组作出书面检查。

3

香格里拉市螺蛳湾水电站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行不规范致使河流断流河床裸露问题。

2015年10月迪庆州人大公布实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水资源开发项目下游河道生态流量,不得低于河流多年平均流量的10%”。因对螺丝湾水电站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管,致使2017年7月螺蛳湾水电站下游河流断流、河床裸露。州纪委、监委对香格里拉市政府副市长孙习武进行约谈。市纪委、监委对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党委书记树润坤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行政问责;州纪委、监委对香格里拉市政府下达整改《监察建议书》。

4

维西县汝柯河、永春河等河道非法采砂问题。

截止2017年7月,维西县汝柯河、永春河等河道存在多家河道非法采砂企业。州纪委、监委对维西县政府副县长和荣进行约谈。维西县纪委、监委对维西县水务局原局长高宇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问责,对维西县水务局局长赵晟晖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行政问责。州纪委、监委对维西县政府下达整改《监察建议书》。

来源:云岭先锋综合“清风楚雄”公众号、红河州纪委监察委网站、迪庆州纪委州监委网站整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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