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於缺乏規範統一的機制,罰金刑案件有相當一部分未建立執行卷宗檔案,有的甚至連執行筆錄都沒有,執行工作過程也無據可查,特別是對需要恢復執行的,無法重新啓動執行程序。二、罰金刑的執行缺乏有效的制約機制。

罰金刑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罰金刑執行中存在哪些問題,多嗎

一、啓動罰金刑執行程序的方式、行使執行權的主體不統一,強制執行的措施不具體、不明確。

二、罰金刑的執行缺乏有效的制約機制。

三、執行卷宗檔案不規範。由於缺乏規範統一的機制,罰金刑案件有相當一部分未建立執行卷宗檔案,有的甚至連執行筆錄都沒有,執行工作過程也無據可查,特別是對需要恢復執行的,無法重新啓動執行程序。

四、罰金的收繳工作管理不盡規範。依照法律規定,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但上繳國庫之前罰金如何管理規定不夠明確,容易造成違規收取現金等違反財經紀律現象的發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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