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特華系內部騰挪 華安保險盈利現危機?

掌門人李光榮被捕後,“特華系”出現調整動作。近日,華安保險從大股東特華投資手中獲得精達股份9%的股權,希望通過權益投資達到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在此背後,華安保險也面臨着“盈利危機”,繼前兩年的利潤縮水後,上半年出現過億元的虧損。同時,因爲虛列費用等違規問題,華安保險今年收到24張罰單,公司層面被罰金額達到277.5萬元。

特華系“左手倒右手”,華安持股升至9.99%

監管層鼓勵保險資金投資上市公司的聲音剛落地,華安保險入股精達股份的消息便傳出來。

據媒體報道,10月13日,銀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部主任任春生在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上表示,鼓勵保險機構以財務性和戰略性投資的方式投資優質上市公司和民營上市公司,以更加靈活的方式更積極地參與解決上市公司的股票質押流動性風險。

精達股份10月15日發佈公告稱,10月14日,公司控股股東特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簡稱“特華投資”)與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安保險”)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流通股1.76億股,佔總股本的9%。本次轉讓後,特華投資持股比例降至12.8%。

此前,華安保險已經持有精達股份1944.57萬股,對應的股份比例爲0.99%。加上此次受讓,華安保險的持股比例躍升至9.99%,有望成爲精達股份第二大股東。而在此次股權轉讓發生前的10月9日,特華投資曾將9月份質押出去的精達股份合計4.45%股權解除質押。

精達股份與華安保險,均是李光榮控制的企業。公開股權信息顯示,李光榮通過持股88%的廣州市特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廣州特華”)、持股98.6%的特華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分別持有精達股份1.83%和21.8%的股份。同時,特華投資也擁有華安保險20%的股權,李光榮爲華安保險董事長。

此次股權轉讓,也被外界視作“左手倒右手”,精達股份的實際控制人並未發生變化。

這次股權轉讓發生在李光榮被捕近半年後。2018年4月27日,精達股份曾公告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光榮因涉嫌行賄罪,被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執行逮捕,上述涉案行爲與公司無關。天眼查信息顯示,特華投資也在5月18日變更法定代表人,王力接替李光榮。

實際上,這並不是精達股份的股權第一次在“特華系”內轉讓。2005年,廣州市特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通過受讓,成爲精達股份第一大股東。2010年8月,廣州特華向華安保險出讓精達股份5400萬股無限售流通股,佔其總股本的18.34%,華安保險也一躍成爲精達股份的第一大股東。不過,2013年精達股份定增發行2.68億股股票,特華投資認購1.34億股,“接力”成爲精達股份第一大股東。

連賺8年後,華安保險上半年虧損上億

在財險市場,李光榮執掌的華安保險,曾一度以投資型財險業務出名。而相對虧損現象較爲普遍的財險行業,華安保險近些年的盈利數據較好。

記者梳理發現,2010年至2015年間,華安保險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爲4.18億元、2.69億元、1.52億元、2.07億元、3.3億元和7.59億元。不過,從2016年開始,華安保險的業績出現較大幅度的下滑,當年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2.9億元,同比下滑了62%。2017年,華安保險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又減少至3815.59萬元。

對於去年盈利大幅下滑的原因,華安保險在年報中稱,“公司內生資本能力下降,受市場競爭環境和投資收益不理想影響,2017年公司淨利潤相比2016年大幅減少。”

從投資收益上來看,華安保險2015年的該項收入達到了14.32億元,幾乎是2014年、2013年、2012年和2011年的總和。而2016年和2017年,華安保險的投資收益分別爲3.22億元和2.74億元。

華安保險的虧損壓力在上半年有所顯現。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今年前兩季度,華安保險的淨利潤分別是-1.11億元、-566.53萬元,去年同期則爲盈利3397.05萬元和254.95萬元。

在一位金融分析人士看來,近期的行情下,華安保險通過受讓以較低的價格入股精達股份,不失爲一個好的投資選擇,目前精達股份的業績表現也不錯。

同花順數據顯示,今年3月份,精達股份的股價曾超過5元/股,目前3元/股附近的價格尚處於低位。

值得注意的是,華安保險此次受讓精達股份的價格爲每股3.20元,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5.63億元,比2013年定增時的每股發行價格3.71元還要低。

對於此次的股權受讓,華安保險方面表示,受讓精達股份股票,主要系擬通過權益投資,達到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本次權益變動後,在未來12個月內,華安保險無繼續增持精達股份股票的計劃。

因虛列費用等問題,今年已收24張罰單

實際上,除了董事長被捕、盈利下滑等問題備受關注外,因爲業務違規的問題,華安保險今年接連受到監管處罰。

2018年伊始,大連保監局一口氣發了多張處罰決定書,其中1號至7號均指向華安保險。具體來看,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期間,華安財險大連分公司在未經行政許可事項審批的情況下,將公司內設部門電子商務部搬遷至大連萬通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活動板房辦公,被罰款4萬元。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間,華安財險大連分公司通過向未實際開展業務的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勞務費的形式,給公司銷售人員發放車險銷售費用1202.9萬元,又被罰款50萬元。

其後,華安財險又接到來自寧波、江西、吉林、遼寧、重慶、福建、河南、江蘇、貴州等地的17張“罰單”,大部分都集中在虛列費用、數據不真實、虛列保費等問題。

2月6日,吉林保監局披露的處罰信息顯示:2017年8月至12月,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存在虛列費用的違法問題,合計金額1109.69萬元。因爲此項違規,華安財險吉林分公司(不含通化中心支公司)3個月停止接受機動車輛保險新業務。

遼寧保監局4月6日發佈的2張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了華安保險遼寧分公司瀋陽中心支公司虛假列支績效工資及個人代理業務手續費的問題,對瀋陽中心支公司罰款30萬元。

此外,上半年,華安保險重慶分公司虛假列支技術服務費18筆共計81萬元,被罰22萬元;華安保險泉州中支存在勞務費列支不真實的違法行爲,被罰21.5萬元;華安保險濟源中支存在編制虛假的報表、資料及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違法行爲,被處33萬元罰款。

8月10日,貴州保監局發佈信息稱,華安保險貴州分公司存在虛增保費的問題,決定責令華安財險貴州分公司改正違法行爲,處罰款25萬元。其後的9月17日,華安保險南通中心支公司因爲“車險業務資料虛假記載”、“財務數據不真實”等問題,被江蘇保監局合計處罰48萬元。

記者不完全梳理發現,從2018年初至今,華安保險及相關責任人累計收到罰單數量爲24張,公司層面被罰的金額達到277.5萬元。

新京報記者 陳鵬 (責任編輯:郭偉瑩)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