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日報

今天出版的《重慶日報》及旗下《重慶晚報》、《重慶晨報》、《重慶商報》等紛紛刊發《重慶日報報業集團關於對北京搜狐公司的反侵權公告》,全文如下:

重慶日報報業集團

關於對北京搜狐公司的反侵權公告

重慶日報報業集團是以《重慶日報》爲龍頭,多媒體、多平臺、多元化發展的大型綜合性傳媒集團,旗下擁有《重慶日報》、《重慶晚報》、《重慶晨報》、《重慶商報》、《重慶法制報》、《都市熱報》、《今日重慶》、《紅巖春秋》、《新女報》、《健康人報》、《渝州服務導報》、《三峽都市報》、《巴渝都市報》、《武陵都市報》、華龍網、上游新聞APP、慢新聞APP、上游財經APP等34家報刊網,以及各媒體官方微博、微信、手機報、移動客戶端等多家綜合性發佈平臺。上述媒體的著作權由重慶日報報業集團根據授權進行統一管理,包括許可、收費、置換、維權等。

據監測,2018年2月至9月期間,北京搜狐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旗下搜狐新聞網、搜狐新聞APP等,未經許可,擅自大量非法轉載重慶日報報業集團旗下媒體發表的原創內容作品,現本集團已對貴公司所有侵權網頁進行了取證、保全。

爲規範網絡轉載行爲,制止非法侵權轉載,重慶日報報業集團現鄭重公告如下:

1、請貴公司尊重知識產權。作爲一家注重社會形象的互聯網公司,應當按照法律之要求對知識產權表現出最基本的尊重;

2、請貴公司尊重本集團的合法權益,責令貴公司旗下搜狐新聞網、搜狐新聞APP等立即停止對本集團所有原創內容作品的一切侵權行爲,並關閉未經本集團允許私自開設的搜狐號;

3、如貴公司有意使用我集團信息內容,請先解決以上著作權侵權事宜。本集團將依據《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公開譴責、報道、向國家版權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提起民事訴訟等)追究貴公司的法律責任;

4、本集團再次重申:任何單位及個人,凡在報刊互聯網、無線客戶端、微博和微信等平臺上使用本集團擁有版權的作品及新聞信息,須事先取得本集團或相關媒體的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書面授權擅自使用本集團版權作品及新聞信息的,本集團將予以警告,並定期在本集團官方網站公告侵權人及其侵權行爲。

對警告無效者,本集團將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向國家版權行政主管部門舉報,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等多種措施以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屆時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侵權人承擔;

5、對於未經許可的各類非法轉載行爲,任何單位及個人均有權舉報,我們將對舉報者的相關信息予以嚴格保密。舉報信息一經查證屬實,我們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本集團版權事務聯繫電話:

023-60367893 023-63907010

此反侵權行動由重慶華龍艾迪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獨家提供技術支持。

電話:023-60367893

郵箱:[email protected]

重慶日報報業集團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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