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爲防止關鍵證據被銷燬,專案組立即查封了該縣畜牧獸醫站相關財務賬目並進行調查,發現2015年該站也曾申請到10萬元用作養殖蘆花雞的推廣資金,桑某用其中的5.25萬元採購2100只蘆花雞向養殖戶免費發放。”在證據面前,馬某向專案組交代了桑某勾結養殖公司老闆韓某在2015年套取5.25萬元專項資金存入單位私設小金庫,及2016年桑某指示其以購買雞飼料、養殖培訓費、運輸費的名義套取土雞專項款3.4萬元存入單位私設小金庫的問題,及小金庫大量資金被桑某用於個人消費的事實。

(原標題:兩次消失的“扶貧雞”)

去年11月,一條從中央第六巡視組轉來涉及扶貧領域侵害羣衆利益的問題線索,引起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紀委監委的重視,線索反映烏魯木齊縣畜牧獸醫站向貧困養殖戶免費發放的3300只土雞,登記在冊的只有1300只,另外2000只去向不明。

烏魯木齊市紀委監委當即決定成立專案組對該問題線索進行覈查。專案組經過走訪瞭解得知,2016年烏魯木齊縣畜牧獸醫站以推廣土雞養殖增加貧困農牧民收入爲由,申請了10萬元的扶貧專項資金。該站站長桑某將其中的6.6萬元用於向某畜禽養殖公司採購3300只土雞,另外3.4萬元以補貼養殖公司購買雞飼料、養殖培訓費、運輸費的名義支出。

“沒想到培育土雞成本那麼大,造成了養殖公司虧損,爲了彌補他們的損失,我就將其中2000只土雞交給養殖公司銷售獲利了。”說起其他2000只土雞的去向,桑某辯解道。

“既然購買的是成年可繁殖的‘成雞’,爲什麼還要支付養殖公司因培育成本高造成的虧損呢?”專案組認爲縣畜牧獸醫站財務賬目不清、資金流向不明,存在套取扶貧資金的嫌疑。

爲防止關鍵證據被銷燬,專案組立即查封了該縣畜牧獸醫站相關財務賬目並進行調查,發現2015年該站也曾申請到10萬元用作養殖蘆花雞的推廣資金,桑某用其中的5.25萬元採購2100只蘆花雞向養殖戶免費發放。並且,這兩次採購的“扶貧雞”來自同一家公司。

“沒有啊,我是養羊的從來沒有養過雞,也從來沒有人免費發放雞給我養。”“我們村壓根就沒有你說的這個人。”專案組隨即對簽收該2100只蘆花雞的養殖戶進行走訪,發現名單上的養殖戶要麼查無此人,要麼表示從未收到過免費發放的蘆花雞。

在查實專項資金被虛報冒領的事實後,專案組發現在虛假簽收人員中還有該站財務人員馬某的親屬,決定對其談話:“2015年蘆花雞推廣項目到底是怎麼回事?希望你實話實說。”

“是桑站長安排我這麼做的,是她要求我虛開發票、虛報項目、虛構培訓,以‘多開少買’等方式套取扶貧款……”在證據面前,馬某向專案組交代了桑某勾結養殖公司老闆韓某在2015年套取5.25萬元專項資金存入單位私設小金庫,及2016年桑某指示其以購買雞飼料、養殖培訓費、運輸費的名義套取土雞專項款3.4萬元存入單位私設小金庫的問題,及小金庫大量資金被桑某用於個人消費的事實。

掌握了確鑿的證據後,經報批,對桑某等人採取了留置措施。在事實面前,桑某等人向專案組如實交代了自己違紀違法的事實。原來,在2016年,桑某夥同韓某通過編造虛假項目獲得扶貧發展資金10萬元,並以虛報購買韓某公司土雞的名義支出6.6萬元,但實際將錢私分,桑某分得3.6萬元,韓某分得3萬元,連舉報中提到的登記在冊的1300只土雞都是虛假的。

今年2月,桑某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與韓某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紀違法所得已被追繳,同時其他涉案人員均被依紀依規處理。

郭萍 本文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責任編輯:郭萍_B7442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