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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河北唐山“教科書式耍賴”當事人黃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宣判,黃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黃淑芬當庭表示將上訴。

受害人之子趙勇用@認真的趙先森 賬號在微博上發佈維權視頻

受害人之子認爲“判輕了”

3年前,唐山人趙勇的父親遭遇車禍成爲植物人,歷經兩年多治療,最終搶救無效去世。其間,肇事司機黃淑芬拒絕賠償法院判決的85萬餘元的行爲,經趙勇在網上披露後,被網友稱爲“教科書式耍賴”。之後,黃淑芬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立案,6月27日案件開庭。

開庭前趙勇稱,“希望黃淑芬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懲罰,爲過世的父親、遭遇不幸的自己和家人討一個公道。”此外,趙勇說,目前肇事方仍有75萬餘元賠償款未支付。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趙勇認爲“判輕了”。他解釋,“我沒有簽署刑事諒解書,事發後黃淑芬賠償、處理的並不積極,她不應該符合從輕的條件。現在不是她要上訴的問題,我接下來會和律師商量,考慮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受害者的代理律師嶽屾山表示,被告人不認罪,沒有悔罪表現,既沒有向被害人道歉也沒有積極賠償。但法院認爲其到案後如實供述,具備從輕情節,從而判處了8個月。“我們認爲量刑畸輕,會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此外,趙勇說,會繼續追討肇事方此前未支付的75萬餘元賠償,“儘管父親去世,她現在賠償沒有意義,但她應該負起法律責任。”

事件回顧

2015年國慶假期最後一天,趙勇原本健康的父親趙香斌被黃淑芬撞成植物人。但事發後,肇事的黃淑芬一直未賠償

此前報道可戳→父親被撞成植物人兩年多,肇事女司機買車買房就是不賠錢!現在...

趙勇發佈的維權視頻↓↓↓

2017年6月8日,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法院對這起交通事故下達民事判決書,要求被告黃淑芬賠償交通事故各項損失93萬餘元,已給付7.6萬元,需要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給付剩餘賠償85萬餘元。

2017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凍結黃淑芬的佣金,查封其名下相關資產,並對黃淑芬拘留15日。此外,黃淑芬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肇事司機女兒當時接受採訪表示,房是之前買的,不能賣了還債。

2017年12月1日,趙勇的父親趙香斌去世,法醫屍檢結果顯示死因與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12月9日,肇事司機黃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12月22日,經唐山市豐潤區檢察院批准,執行逮捕。

2018年3月30日,法院執行部門執行了一部分黃淑芬的賠償款6344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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