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上員工偷偷跳槽去面試,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尤其是年前年後,人員大進大出高峯期,企業這個時候是無權干涉員工的個人的權利。所以,很多企業的領導就開始對這種情況表示出無奈,但也沒辦法,只能讓他們按照正常流程走。

而最近有一個人跟我們分享說,他們公司有一個員工年前就想離職了,但是一直沒找到合適的,所以年會回來之後,經常上班期間偷偷去面試,終於找到自己合適的單位,被那個單位錄取後回來公司辭職呢,但是卻沒有當即被批。

領導當時的話讓他愣住了,領導說公司有公司的規定,沒有辦法留住你,但是也要按公司的規章制度來,你從現在提出離職申請,要1個月以後才能走,畢竟還有很多項目需要交接。這位員工便說領導刁難他,故意爲難他。

其實,作爲領導來講,員工偷偷出去參加面試,說明員工有跳槽的想法,員工爲什麼想跳槽,可以找員工聊聊,問清楚員工想跳槽的原因,也有利於公司就去改正,以免公司更多的人才流失。但也應該答應員工的辭職請求,按規定走沒錯。

對於員工來講,自己既然有辭職的想法,找到下家再走也沒錯,但應該跟自己的直屬負責人溝通好,哪怕不溝通,也要做好一個月後走的心理準備,跟面試單位也要說好,畢竟要有始有終,一個月後上崗相信也是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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