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香港電影《滿清十大酷刑》的朋友肯定對裏面的刑罰心有餘悸。滿清十大酷刑包括:剝皮 、腰斬、車裂 、 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 、 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 、鋸割、斷椎、灌鉛、彈琵琶、 抽腸、騎木驢。

  不過,上面的刑罰都是針對重刑犯的,普通的犯人是不會遭受這種大刑的。對於作奸犯科的犯人,他們通常都會遭受什麼樣的刑罰呢?我們可以通過下面的一組老照片,回顧一下當時犯人們遭受的那些刑罰!

  上圖中的犯人被囚禁在木籠之中,囚犯在其中蜷縮不能伸展,這種刑罰將會導致全身麻痹。

  站籠中的犯人,站籠比木籠人性化,往往在犯人的腳下面還墊着磚頭。獄卒通過磚頭的多寡索要囚犯家人的賄賂。不給錢,對不起,那就直接吊死吧。

  上圖中在站籠之中的是一個偷了電線的犯人。

  類似於枷鎖的刑具——杻。帶上杻後,犯人就不能行走。

  戴着“杻”的犯人,身體前方的木板上寫着他所犯的罪行。

  犯人被當街砍頭,周圍是圍觀的看客。

  街頭遭受酷刑的重刑犯,不知道是不是凌遲。

  街頭遭受重刑的犯人,看上去十分殘忍。

  在站籠之中的犯人,周圍是圍觀的羣衆,有的人甚至面帶微笑。

  1900年,在天津監獄外面,戴着枷鎖的犯人站成兩排。

  一名戴枷的犯人

  被逮捕的義和團士兵正在遭受刑罰。

  戴着枷的三個犯人,他們還被一條鐵鏈鎖在了一起。

  看了以上晚清時期犯人的老照片,你有什麼想說的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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