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知識|在單位這幾種扣工資的行爲都屬於非法剋扣,你有權拒絕!

以下這4種扣工資的行爲都屬於非法剋扣,勞動者可以拒絕:

漲知識|在單位這幾種扣工資的行爲都屬於非法剋扣,你有權拒絕!

1、違法性扣除

這裏的違法性扣除是指違反《勞動法》在內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對勞動者工資予以扣除的情況。

例如,我國法律規定了法定帶薪休假制度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例如行使選舉權、出席人民代表大會、擔任證人或者人民陪審員等)的權利,在此期間,單位以勞動者未參與勞動爲由扣除勞動者工資就屬於違法性扣除。

2、強制性扣除

實踐中,有些單位以各種捐款的形式對勞動者工資進行部分扣除,也就是所謂的“逼捐”現象。

這類工資剋扣雖然打着慈善的外衣,但違反了捐款自願和勞動者工資自己支配的權利,也屬於非法剋扣工資的情形。

3、懲罰性扣除

有些單位以勞動者“違約”或者不遵守勞動紀律爲由,進行懲罰式工資扣除。勞動工資發放要遵循“工作量相適宜”原則,

即單位扣除勞動者的工資應與勞動者“缺席”勞動所帶來的損失直接聯繫。

比如遲到扣工資時,除了要符合單位的規章制度外,還要與勞動者遲到所產生的直接延誤量相適宜。

4、道德式扣除

有些單位會因爲勞動者道德瑕疵而扣工資。例如,因爲勞動者疑似“出軌”,而應配偶要求對勞動者工資進行剋扣等情況。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的,單位可以代扣,而道德式代扣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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