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範圍內的機動車外,北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爲7時至20時,範圍爲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關於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北京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將繼續實施一年,從4月9日起實施新一輪尾號限行措施,但純電動小客車可不受尾號限行措施限制。

原標題:北京尾號限行措施將第10次延期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關於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北京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將繼續實施一年,從4月9日起實施新一輪尾號限行措施,但純電動小客車可不受尾號限行措施限制。

據瞭解,限行時間仍爲7時至20時,範圍繼續保持爲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目前尾號限行措施仍然是政府採取的臨時措施,從2009年開始實施至今,已先後進行過10次延期。

4月9日開啓新一輪限行

《通告》稱,爲切實鞏固大氣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都空氣質量,市政府決定自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5日,繼續實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爲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據瞭解,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爲五組,每13周換一次限行日。首輪首日(4月9日,週一)的限行尾號爲4和9。

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週停駛一天(0時至24時),範圍爲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範圍內的機動車外,北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爲7時至20時,範圍爲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純電動小客車不受限制

《通告》顯示,共有包括純電動小客車、經交管部門覈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在內的六類車輛可不受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限制。

此外,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同樣也需遵守北京市尾號限行規定。具體的交通管理方式,將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北京尾號限行連續實施這十年

北京市機動車尾號限行一直是政府採取的臨時措施,從2009年全面開展以來已經連續實施10年,期間對限行的時間、限行車輛的種類都進行了調整。

知道君梳理發現,北京市機動車尾號限行的歷史可以追溯到2008年。在2008年9月,北京市政府發佈公告,宣佈自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對機動車試行爲期半年的尾號限行措施。按車牌尾號每週停駛一天,限行範圍爲五環路以內道路,限行時間爲6時至21時。因此,也有人將2008年稱爲北京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的“元年”。

根據市交通部門的公開數據,自尾號限行措施出臺以來,北京市機動車增速放緩,擁堵指數持續下降。

六類車輛不受尾號限行限制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京B號段號牌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覈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爲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

第一階段

每日限行時間縮短2小時

2009年4月,在爲期半年的限行措施即將結束之後,北京市政府宣佈將從2009年4月11日到2010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但限行時間從每天6時至21時調整爲7時至20時,輪換期調整爲13週一次。

第二階段

限行政策時間首度延長至兩年

2010年4月,北京市政府宣佈將從2010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但限行政策的時間首度延長至兩年。

第三階段

首次提出限行措施將持續3年的規劃

2012年4月,北京市政府宣佈將從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同年8月,《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交通發展建設規劃》發佈,根據規劃,尾號限行將延續至2015年。

2013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2014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第四階段 

純電動車不受限行影響

2015年4月,北京市政府宣佈將從2015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但爲了鼓勵市民使用純電動車,從同年6月1日起,純電動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爲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將不受尾號限行影響,具體執行時間由交管部門公佈。

2016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9日,繼續實施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

2017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8日,繼續實施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

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7日,繼續實施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

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5日,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峯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記者 裴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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