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游新聞

1月3日,重慶市招商投資促進局介紹,重慶制定印發《支持首店經濟發展若干措施》(下稱《措施》),提出15條措施明確支持發展首店經濟,全面提升重慶消費國際化水平,聚力打造國際消費資源集聚地。

政策“上新”

鼓勵“首店”“首展”“首發”

《措施》明確,商業運營商引進知名品牌首店,按照首店的層級、數量、經濟影響等情況綜合評定,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獎勵。針對第三方機構、平臺、協會,助力重慶對接招引商業品牌首店,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獎勵。

支持商業品牌企業來渝開設總部型首店。對引進的且符合條件的國際國內頭部商業運營商、重點品牌首店、大型商業(遊樂)項目,將給予一定政策支持。

此外,具有國際國內影響力的時尚機構、知名品牌、設計師品牌、高端定製品牌、時尚國潮品牌等在渝首發新品,舉辦時尚秀場、國際展會和發佈活動,按照不超過活動宣傳推廣、場租、展場搭建等總費用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給予活動主辦方資金獎勵。

鼓勵“走出去”

“老字號”品牌企業拓店有獎勵

《措施》明確,支持培育“老字號”名店,鼓勵培育創建中華老字號、重慶老字號名店,對在商圈、特色街區、旅遊景區、產業園區、交通樞紐等區域新開設面積達200平方米以上的直營門店(含旗艦店、概念店、定製店等),對符合條件的按照不超過投資額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給予資金獎勵。

支持培育“連鎖化”名企。鼓勵本土品牌企業“走出去”發展,對到市外開設連鎖直營門店,開展功能創新、業態複合和跨界融合,打造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連鎖經營品牌企業,按照品牌影響力、市外拓展門店數量等予以綜合評定,根據評審結果按照不超過投資額15%、最高不超過80萬元的標準給予資金獎勵。

支持市外連鎖經營商貿企業來渝設立全球總部、區域總部及結算中心並在渝開設直營門店,按照年度銷售額或零售額、開設門店數量等予以綜合評定,根據評審結果按照不超過投資額2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給予資金獎勵。

上游新聞記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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