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102項證明事項(附全目錄)
摘要: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嚴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102項證明事項目錄》(見附件)修改相關文件,加強信息共享,調整辦理方式,優化辦事流程,更好服務企業羣衆辦事。附件: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102項證明事項目錄。
青海省人民政府
決定取消102項證明事項目錄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經2019年2月14日省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取消102項證明事項。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嚴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102項證明事項目錄》(見附件)修改相關文件,加強信息共享,調整辦理方式,優化辦事流程,更好服務企業羣衆辦事。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附件: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102項證明事項目錄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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