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爲什麼地鐵上總有人想看你的手機?|小南都知道

我的手機沒電了,只好看你的……sorry,沒電真的可以爲所欲爲。(bushi)

文 |  John Herrman 編譯|林子雅

編輯 | 奎因

上週末擠地鐵晚高峯的時候,等了兩三趟還是擠不進去,於是我通過站我旁邊的一位小哥的手機屏幕,看了十幾分鐘的電影;終於擠上車了,隔壁小姐姐在玩遊戲,哇,這什麼遊戲,看起來好好玩,於是我又忍不住往她的手機屏幕盯了好久;幾分鐘後,小姐姐下車了,站我旁邊的變成了一位正在刷微博的小哥哥,咦,他也關注今天這條熱搜嗎,他還看了啥……

於是,這一路上我就連續獲得了好幾個白眼(捂臉)。有點小愧疚的我開始自我反省:啊,我是不是有毒?爲什麼總是忍不住想看別人手機屏幕呢?

慕尼黑大學研究團隊的最新研究成果終於解釋了我的疑問:忍不住想看別人的手機屏幕在陌生人之間是最爲常見的行爲,雖然你的行爲跟小偷好像也沒什麼差別,但喜歡看他人手機屏幕的你真的不是一個怪人。

其實,忍不住想看別人手機屏幕這種事情大概是要從移動電話說起吧。

大家想想,以前是固定電話,大多數情況下只放在辦公室和家裏的桌子上,陌生人一般接觸不到,並且也不存在被人看屏幕這種擔憂。

但移動電話普及之後就不一樣了。數據表明,2010年的時候,僅有27%的美國人擁有移動電話,但到2016年年末,這一比例已經超過了80%。那時候,最大的iPhone手機屏幕也從3.5英寸變成了5.5英寸,要知道,3.5英寸的屏幕只有5.5英寸屏幕的一個角那麼大吧。

手機屏幕變大,看起來自然就更加清晰明亮了,自然也就方便了旁人幾乎無死角地“偷窺”屏幕:平放在桌面的時候看一眼,喫飯時放低拿着的時候瞥一眼,還有人探出身子去看,更有甚者在上班路上,也能越過別人的肩膀窺探一眼,也就是所謂的“肩窺”。

慕尼黑大學研究團隊推測,“肩窺”這一動作常常不懷好意。這就是爲什麼當你在電腦或手機輸入密碼的時候,密碼會以點或星號的形式出現。但關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大部分文獻都在強調,密碼以這種形式顯示在屏幕上是考慮到信息的安全性,但移動手機出現之後,這樣的回答或許並不那麼適用了吧。

爲此,他們發佈了一項調查研究:爲參與研究的被試者構建一個假設場景,在那裏,虛構人物“Vic”正在看另一個虛構人物“Cas”的手機,但“Cas”對此並未察覺。

左邊的小人是Cas,右邊的小人是Vic

爲了研究客觀性,“Vic”和“Cas”這兩個虛擬人物都是通過人物簡筆畫的形式出現,也就是說,他們的人物形象可以代表任何一個人。根據系統提示,被試者需要回答類似於這樣的問題:你知道所發生的真實情況是什麼樣的嗎?Vic到底在屏幕上看到了什麼?(文字?圖片?密碼/PIN碼?地圖?視頻?APP?遊戲?)

研究結果顯示,被試者的回答並不是人們想象的那樣:偷看別人手機屏幕無非就是一方是偷窺的竊賊,另一方是受害者。“‘肩窺’其實大多數情況是隨意的,有投機取巧的意味,”研究者分析說,“這在陌生人之間是最爲常見的現象,別說是在通勤路上的公共交通了,其實但凡有智能手機的場合都會出現這種情況。”

充當Vic 的角色去看 Cas的手機屏幕的被試者大多數表明,其實自己的行爲並無惡意。但研究者發現,無論是充當手機主人還是偷看手機屏幕角色的被試者都在各自的情境中表現出了負面情緒,或尷尬,或憤怒,或內疚,或不安

被試者都在別人手機屏幕上看到什麼了呢?對這個問題,幾乎一半的答案都說看到的是文字,然後再是圖片、遊戲,再然後就是傳統意義上的“肩窺”----看別人的證件、密碼。

如果按頻率進行排序,最常見的是看到別人手機的即時通訊,然後是Facebook、電子郵件和新聞。

通過看別人的手機屏幕,到底能“觀察出”什麼?

研究結果認爲,首先可以看出這個人的人際關係,或是得知存在於TA手機裏的另一個人,除此以外,還可以判斷這個人的興趣愛好、行程計劃。

那麼,問題來了,爲什麼會忍不住想看別人的手機屏幕呢?研究人員統計,“因爲好奇”、“因爲無聊”這兩個答案在所有回答中並列最多,遠超其他答案。

但事實證明,沒有人真正願意被別人看手機屏幕。想象到自己在被“窺察”的被試者們表現出的是負面情緒。“他們認爲,自己被別人監視、被侵擾了,他們很生氣。”在這項研究的37名被試者中,只有一人認爲自己在這一過程處於積極情緒(該參與者認爲,被他人看手機屏幕有種被逗笑的愉悅感。)

有趣的是,看別人手機屏幕的人也不願意被問及看屏幕的事情,部分原因是他們知道自己看見了什麼,並且那些東西是他們本不應該看到的。在地鐵上看別人手機屏幕的時候,你甚至還會看到,他們手機屏幕上彈出一個頁面,顯示的是無信號或是連不到wifi。

這樣看來,別人的手機屏幕對我們來說,其實和我們的手機屏幕對他人而言並沒有什麼不同,手機屏幕這種東西無處不在。這就足夠提醒我們,我們該把注意力放回自己身上啦。

所以,下次再想看別人屏幕的時候,對自己默唸:不,我不想!

節選編譯自nytime.com

來源|南都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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