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邵陽男子吸毒持槍襲警致一名幹警重傷,一審被判死刑

9月9日上午,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宣判一起故意殺人、搶劫、非法持有槍支、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夏某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付某、李某華、夏某華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年、有期徒刑三年。

經審理查明,2018年8月24日22時許,邵陽市雙清區高崇山派出所民警在雙清區工業街第二人民醫院附近蹲守抓捕吸毒違法人員,被告人夏某田、付某持槍拒捕並襲警,造成一名幹警因槍擊腹部致肝、胃、腸破裂,構成重傷。法院認爲,被告人夏某田等人使用槍支暴力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民警,且繫累犯及毒品再犯,社會危害性極大,屬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所犯故意殺人罪性質極其惡劣,主觀惡性極深,依法應予嚴懲。各被告人所犯數罪,應當數罪併罰。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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