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房地產稅徵收問題上,社會各方都需要有雅量。如果僅僅是爲了解決房價過高問題,且不說房地產稅能不能遏制房價,就算能遏制,那也不宜把房價作爲徵收房地產稅相關政策出臺的依據。

房地產稅重在公平 利國利民纔是落腳點

一家之言

制定或出臺一項政策的出發點很重要,如果站在公共利益和公衆利益的角度考慮,制定出的政策相對要更科學、更合理。

在博鰲亞洲論壇2019年年會上,人民大學副校長吳曉求與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就房地產稅是否應該開徵的問題同臺辯論,再度引發輿論關注。

不可否認,兩位經濟學家的辯論,有利於進一步釐清房地產稅問題的真諦,闡釋徵收房地產稅的重要性及影響,讓人們對房地產稅的認識更加全面、理性和客觀。

事實上,房地產稅的問題關鍵不在徵不徵,而在於爲什麼要徵以及怎麼徵?徵收的落腳點又在哪裏?首先要分析一個問題,徵收房地產稅的目的真的是爲了遏制房價嗎?如果僅僅是爲了解決房價過高問題,且不說房地產稅能不能遏制房價,就算能遏制,那也不宜把房價作爲徵收房地產稅相關政策出臺的依據。另外,一項稅收政策的作用也不可能如此單一。如果房價穩定了,是否意味着房地產稅政策就該退出呢?如果房價出現下跌,房地產稅政策又該怎麼辦?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再來分析第二個問題,徵收房地產稅是爲了地方政府稅收的需要嗎?如果是這樣,就更令人擔憂了。因爲這是在對企業和居民增加負擔。在目前全面減稅的大背景下,這樣的做法顯然與國家的總體方針並不一致,對於緩解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企業利潤與稅收之間的矛盾也是不利的。房地產稅,不應該成爲解決地方財政收入來源不足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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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觀點認爲,徵收房地產稅是爲了解決公共利益矛盾,也是一種國家治理手段。我們不否定房地產稅有這樣的功能,也有這樣的需求。實際上,任何一項稅收都有公共財政的需求,有國家治理的目標。但是,是否徵收房地產稅,不僅要看公共財政、國家治理,更要看國民的承受能力。正是因爲房地產稅與國民之間的關係太過密切,稍有差池,就有可能使國民利益受損。在這樣的情況下,關於房地產稅是否徵收以及如何徵收,就必須要全面考慮,跳出理論的約束,避免盲目與國際慣例相提並論,因爲並不是所有的國際慣例都適合中國國情。如果盲目照搬,有可能帶來激烈的社會矛盾和更大的社會問題。

在房地產稅徵收問題上,社會各方都需要有雅量。首先,理論界的辯論要有雅量。辯論是好事,能夠辯出更多新道理、新思路、新想法。但是,如果各方都站在自己的角度來考慮問題,都難免有失偏頗。只有站在各方角度綜合考慮,進行有雅量的辯論,才能爲決策者提供更好的依據,讓決策更有效果。否則,缺乏雅量的辯論只能給決策層帶來干擾,無法帶來任何幫助。

其次,政策的出發點要有雅量。制定或出臺一項政策的出發點很重要,如果站在公共利益和公衆利益的角度考慮,制定出的政策相對要更科學、更合理。反之,就很容易對公共利益和公衆利益產生傷害。是否徵收房地產稅,如果出發點是爲了解決地方財政收入的不足,那麼就很難形成公平,很難有利於公衆;如果只是爲了解決房價上漲的問題,最終受傷害的也是公衆。所以,站在什麼樣的立足點,對是否徵收房地產稅的影響很重要。

第三,公衆也要有雅量。對房地產稅問題,公衆的反對聲一直很高,主要是擔心會增加自己的負擔。這個理由完全可以理解,但也應看到,決策層在研究房地產稅問題時,已經充分考慮到公衆的利益訴求和實際情況。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出臺相關政策時,一定會對普通民衆、特別是剛性需求者作出相應的減免規定。因此,廣大民衆也需要有足夠的雅量,支持和配合有關房地產稅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譚浩俊(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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