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庭审上嫌疑犯陈世峰的辩护律师给出了细致的论据:江歌的致命伤——她被刺中的第一刀,是在所谓的夺刀过程中陈世峰不小心刺出的,而其后的九刀,虽然带有杀人意图,但并不是江歌死亡的直接原因。而陈世峰辩护律师的这一言论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网友纷纷在微博上谩骂。

 

江歌案自有法律去宣判,这里就不过多叙述。我们今天要说的是陈世峰的辩护律师真的错了吗?

在评论对错前,先听我讲一个小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村子,村子里好多人得了瘟疫,大家寻了好多办法也没解决。这时来了一个赤脚医生,村里人就叫他来医治,但是医生也没见过这种病,没办法出于医者仁心,只能硬着头皮去试试,结果没医好,大家很生气,就把这位医生打死了。接着又来了一位医生,但还是没治好,于是大家又把这位医生打死了。消息传开了,医生们都知道了这件事,没人敢在来这个村,最后这个村的人就死光了。

 

陈世峰的辩论律师就像故事中被打死的医生一样。大家觉得这个律师“不正义”,所以就去骂他,可你知道这样的去谩骂别人,会让人凉了心,以后在有这种充满争议的案子就再也不会有人去接。你也许会不以为然,觉得没人接案子岂不是更好?没有辩护人,案子就可以早点了结了,就可以还被害人一个“公道”了。

早期欧美的辨证法系就是没有“辩护人”这一说法。在那个黑暗的时期,审判也是符合当时那个国家的法律的,要说和现在唯一不同的,就是那个时代的被告是不允许有辩护律师的。那个时期的审判也是讲究“证据”的,有人指正你有“罪”,并提供“证据”,就算你真的无罪,被冤枉的,宗教法官也会用拇指夹把你虐到认罪为止,然后你的“证词”就成了呈堂铁证。而造成这样冤案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被告人没有辩护而已。所以,律师给一个“坏人”做法律范围内的合理辩护,不过是律师确保其他好人不会被冤枉的副产品而已。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陈世峰的律师并不是在做无罪辩护,他不是说陈世峰没杀人,现在的辩论重点是陈世峰是有意还是无意杀害江歌的,这的确是要在法庭上弄清楚的问题。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要还没证明这位律师是在“诡辩”,那他做的一切不过是本职工作而已。在一切结果没有出来之前,理性看待也许是现在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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