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在日本東京開庭審理。庭審上嫌疑犯陳世峯的辯護律師給出了細緻的論據:江歌的致命傷——她被刺中的第一刀,是在所謂的奪刀過程中陳世峯不小心刺出的,而其後的九刀,雖然帶有殺人意圖,但並不是江歌死亡的直接原因。而陳世峯辯護律師的這一言論在網上掀起了軒然大波,網友紛紛在微博上謾罵。

 

江歌案自有法律去宣判,這裏就不過多敘述。我們今天要說的是陳世峯的辯護律師真的錯了嗎?

在評論對錯前,先聽我講一個小故事:

從前有一個小村子,村子裏好多人得了瘟疫,大家尋了好多辦法也沒解決。這時來了一個赤腳醫生,村裏人就叫他來醫治,但是醫生也沒見過這種病,沒辦法出於醫者仁心,只能硬着頭皮去試試,結果沒醫好,大家很生氣,就把這位醫生打死了。接着又來了一位醫生,但還是沒治好,於是大家又把這位醫生打死了。消息傳開了,醫生們都知道了這件事,沒人敢在來這個村,最後這個村的人就死光了。

 

陳世峯的辯論律師就像故事中被打死的醫生一樣。大家覺得這個律師“不正義”,所以就去罵他,可你知道這樣的去謾罵別人,會讓人涼了心,以後在有這種充滿爭議的案子就再也不會有人去接。你也許會不以爲然,覺得沒人接案子豈不是更好?沒有辯護人,案子就可以早點了結了,就可以還被害人一個“公道”了。

早期歐美的辨證法系就是沒有“辯護人”這一說法。在那個黑暗的時期,審判也是符合當時那個國家的法律的,要說和現在唯一不同的,就是那個時代的被告是不允許有辯護律師的。那個時期的審判也是講究“證據”的,有人指正你有“罪”,並提供“證據”,就算你真的無罪,被冤枉的,宗教法官也會用拇指夾把你虐到認罪爲止,然後你的“證詞”就成了呈堂鐵證。而造成這樣冤案的原因,僅僅是因爲被告人沒有辯護而已。所以,律師給一個“壞人”做法律範圍內的合理辯護,不過是律師確保其他好人不會被冤枉的副產品而已。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陳世峯的律師並不是在做無罪辯護,他不是說陳世峯沒殺人,現在的辯論重點是陳世峯是有意還是無意殺害江歌的,這的確是要在法庭上弄清楚的問題。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只要還沒證明這位律師是在“詭辯”,那他做的一切不過是本職工作而已。在一切結果沒有出來之前,理性看待也許是現在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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