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年9月30日,距《中英天津條約》規定的10年修約的期限已近,爲早作準備,清廷下旨命各大員上奏言事。其中以“覲見”一事討論最爲激烈。

沈葆楨當時尚屬較爲開明的人士,仍堅決反對改變覲見禮制,表示不廢典章。他在奏摺中大談練精兵以固京城,其意是乘此數年內,速行修政強兵之道,待同治帝親政時,國勢之盛如康熙之時,西方公使覲見,自然必行中華儀節。廣東巡撫蔣益澧在奏摺中對請覲一事,僅言“攸關體制,朝廷自有權衡,非臣下所敢擅擬”,可他在奏摺中也大談練兵之道,稱“揀將練兵,以衛京師而固根本”。他的意見是在京師練精兵1.5萬人,再選“卓著戰功素有威望之大員”,各國必不敢隨意要求。江西巡撫劉坤一的意見與蔣益澧相同,奏摺中一字未提覲見之事,卻提出“多練禁旅,以立不拔之基”。

圖:沈葆楨

上至皇帝,下至滿朝文武 ,爲何皆認爲西方使者覲見時要行華禮?

另有一些官員引經據典地反對改變儀節,其言論自不相同。官文考訂了“覲”之本義後,認爲只要告訴西方公使“覲”之含義,他們就會放棄要求覲見。至於總理衙門信函中提出的“權其適中者”,官文表示,“其中機宜,非奴才所能及也”。由於一時想不出辦法,也有官員主張先拖下一段時間再說。

以洋務名臣顯著當時留史後世的兩江總督曾國藩,一字未言該行何禮,卻又明白表示可不用“屬藩之禮”,且又引史爲據。這正是他的一貫作風。爲臣子而改禮儀,本就衝犯理教。時世轉變並不能同時帶動觀念轉變。同是洋務出身的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之奏摺,雖稱“入覲之儀,必應妥議”,但也明言“順機俯從”,“創行之典”,不與越南等國同禮。最有意思的是,他竟稱此項“大政”爲“苟非隱憂實害”。另一位洋務名臣新任湖廣總督李鴻章,則表示各國公使可在清朝御史行列中排班入覲,等到中國使節至西方各國行西禮時,即有了依據,命來華各國公使同例行華禮!

圖:曾國藩

上至皇帝,下至滿朝文武 ,爲何皆認爲西方使者覲見時要行華禮?

在清朝的歷史中,如此大規模地商議朝政,實屬罕見,也正說明覲見之禮繫於“國體”不可輕意變革。在這些官員的言論中,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天朝”觀念的痕跡,而這些官員,無一任官內地,其職守或正在或曾在沿海沿江,都與西方各國打過不同程度的交道,由此更能體現傳統禮教觀念之根深蒂固。毫無疑問,清朝的此次討論,衆說紛紜,得不出任何結論。1869年,總理衙門與英國商議修約時,對覲見之禮並無新議。而同治帝尚未親政,覲見一事也隨之拖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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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海建:《當代學人精品:茅海建卷》,廣東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

編輯|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蘇子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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