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封建的統治下,類似凌遲的殘酷的刑法不盡其數,包括活剮,剝皮抽筋等,刑法手段極其殘忍。嚴重的不僅一人犯罪,全家都要遭受牽連。

說到這個小孩前,首先要提到一位名將,就是石達開,是太平天國時期最勇猛善戰的將領,在19歲就成爲太平天國核心。在他的帶領下多次重創曾國藩的湘軍,但是他決策上的失誤,他帶着十幾萬精銳大軍,一路殺向四川,因爲四川地理位置險要,等到了四川大渡河的時候,只剩下4萬人。

最致命的一次,他的愛妻爲她生了一個小兒子,大兒子5歲,於是高興的石達開一時昏了頭腦,休整了3天,錯過了渡河最關鍵的時期,石達開的軍隊已經被清軍團團包圍,將領們被活捉,自己的部下被大肆屠殺。

據清朝史料記載,石達開被凌遲3000刀,死的時候才32歲,妻妾遭到凌辱,而5歲的兒子石定忠和剛出生的弟弟被判處凌遲。但是清朝的規定上說,凌遲要割上3000刀,由於孩子小的緣故。皇帝卻做了堪稱無恥的行爲,先把石定忠和他的弟弟養起來,養大了再活剮。

凌遲可以說是清朝使用最多的酷刑,大部分的起義軍均被判處凌遲,其手段殘忍到沒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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