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錫市一種植戶陳某種草莓使用禁用農藥“克百威”,被告上法庭。最後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被告陳某罰金84453元,並在省級媒體上公開向消費者賠禮道歉。

這起案件被告是一名種植戶。2008年來,他一直在無錫承租土地種植和銷售草莓,數量有十幾個大棚。去年12月到今年1月,他多次向過往行人銷售草莓。

轄區農林局對陳某種植的草莓進行風險性檢測抽檢,結果顯示草莓樣品存有禁用於水果的農藥“克百威”殘留,檢測結論爲不合格。另外,植株和土壤也顯示有農藥殘留。

然後轄區農林局以陳某涉嫌使用禁用的農藥,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於當日決定對陳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偵查。之後,轄區檢察院就陳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向轄區法院提起公訴。

最後在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宣判。判罰陳某按照銷售金額的10倍支付賠償金84453元,並在省級媒體上公開向消費者賠禮道歉。

其實這樣的案例現在非常常見,再加上剛發佈的新版的農殘檢測標準,高毒、禁限用農藥違規使用,將面臨着罰款、拘留、判刑的風險!

2019年初浙江平湖一位農戶因爲種芹菜時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毒死蜱,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

2019年深圳市法院對菜販郭某檢出禁用的劇毒農藥“克百威”,“毒死蜱”,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2018年底,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通報,當地一蔬菜生產者違規使用中毒農藥毒死蜱,銷售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等行爲,被蓮都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支付賠償金20000元。

2018年平度一種植韭菜的菜農,使用禁用的高毒農藥甲拌磷澆地,被以涉嫌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對潘某提起公訴,判處潘某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2018年平度市南村鎮郭莊村一村民在自家大頭菜和山藥地裏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甲拌辛硫磷。因構成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2018年廣東增城區石灘鎮白江村種植戶在種植蔬菜使用禁用農藥並予以銷售,日前被增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近日,國家發佈《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要建立最嚴謹的標準、實施最嚴格的監管、實行最嚴厲的處罰、堅持最嚴肅的問責等方面,加快制修訂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等食品安全通用標準,也就標誌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農藥殘留標準總數將達到1萬項!

使用禁限用農藥的法律後果

《農藥管理條例》第六十條“農藥使用者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農藥使用者爲農產品生產企業、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倉儲企業、專業化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和從事農產品生產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單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農藥使用者爲個人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❶ 不按照農藥的標籤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安全間隔期使用農藥;

❷ 使用禁用的農藥;

❸ 將劇毒、高毒農藥用於防治衛生害蟲,用於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生產或者用於水生植物的病蟲害防治;

使用高毒禁限用農藥的還可按照《刑法》第144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不可否認,高毒農藥確實對害蟲防治效果很好,並且價格經濟實惠相對較低,但是,既然國家已經做出禁限用政策,必然綜合考慮高毒農藥的風險以及可替代性,所以,在現有農藥中篩選一批可替代高毒農藥的產品,是必然趨勢,這也是我們農資從業者必須解決的問題。

當然,現在也有許多低毒低殘留高效的農藥可供選擇,替代高毒禁限用農藥也不成問題!針對日趨嚴重的病蟲草害抗性,可以在農藥混配時可以加上橙皮精油助劑,來增加藥效。

國家禁限用農藥名單(67種)

在2020年前,根據農藥使用風險監測和評估結果,涕滅威、克百威、甲拌磷、甲基異硫磷、氧樂果、水胺硫磷全面禁用。

2022年前,氯化苦、滅多威、克百威全面禁止使用。

文章來源:植保家、食安通、農藥助手、江西農業以及網絡、種植大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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